車貸市場亂象調查:銷售“低息誘導” 車主“斷尾求生”

發佈時間: 2022-03-21 14:35 | 來源: 經濟參考報 | 作者: | 責任編輯: 李培剛

銷售“低息誘導” 車主“斷尾求生”

——車貸市場亂象調查

據市場機構預測,2021年,我國汽車金融市場規模達到2.38萬億元,未來五年的年均複合增長率預計約為12.48%,將保持較高速增長態勢。但記者近期調查發現,受部分消費者信用觀念缺失、經銷商“低息誘導”、汽車金融機構風控審核不嚴等問題影響,汽車金融領域出現逃債現象和貸款糾紛,破壞信用環境、加劇金融領域風險,不利於汽車消費市場長久健康發展。

不良貸款率上升

部分消費者“斷尾求生”

當前,汽車消費中“先買先享受”的觀念盛行,在汽車金融快速發展的背景下,車企各類金融方案足以滿足不同“首付預算”消費者的需求,但也帶來了一些後續問題。

北京市民趙女士兩年前貸款購車時,與銀行簽訂了《信用消費貸款汽車專向分期付款合同》,約定銀行向趙女士授信15萬元用於支付其購買汽車的款項,趙女士分24期還款。然而,在分期還款6萬元後,趙女士陷入無力還款“困境”,銀行因此訴至法院,要求趙女士付清本金及相應利息和違約金。

“受到近兩年疫情影響,一些借款人還款能力下降,引發不少糾紛。”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法官助理原丹丹介紹。

類似的情況不只發生在北京。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經調研發現,該庭近三年來分別受理汽車消費貸款糾紛189件、221件、264件,案件數量上升趨勢明顯,且35%左右的當事人購買了價格在20萬元至40萬元的中高檔轎車,24%左右的當事人購買了價格在40萬元以上的豪車。2019年6月,一名公司職員蔡某貸款購買了一輛價值45萬元的賓士汽車,首付18萬元,分期付款27萬元,期數36期,分期手續費費率11.5%。開上豪車後,每月高額的車貸讓本不寬裕的蔡某經濟狀況“雪上加霜”,陷入經濟困境,只能棄車斷供,最終涉訴。

數據顯示,去年以來,汽車消費類貸款不良率有所上升。截至2021年6月末,平安銀行汽車金融的不良率從2020年底的0.70%上升到1.03%,增加了0.33個百分點。汽車金融公司東正汽車金融的2021年上半年財報顯示,截至期末,東正金融合作經銷商比去年同期減少,覆蓋中國225個城市,金融貸款規模41.1億元,較期初下降43%,不良貸款率10.7%。

除了因經濟壓力導致斷供外,近年來還有不法分子專門從事車貸“騙貸”行當,使得車貸不良貸款率有增無減。業內人士指出,對於汽車金融機構來説,處置此類不良貸款存在一定的難度。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張寧教授説,車輛不同於房地産,屬於動産,對人員和車輛追溯都有難度,如選擇第三方進行處置,一方面無法保證資質及合規性,另一方面也無法保證其處置效率和市場價值。

多重因素致車貸問題高發

記者調查發現,經銷商誘導消費強行捆綁、汽車金融機構風控措施不到位、個人不理智消費及信用觀念缺失等因素長期存在,增加了汽車金融市場隱患。

在北京多家汽車4S店,購車是否“分期”已經成為享受裸車優惠多與少的“唯一變數”。北京市民李先生去年底在某4S店選購一輛SUV時,被銷售告知辦理分期能夠享受更多優惠,且贈送6次保養,其中首付50%以上,貸款兩年,年利率為1.09%,也可以選擇低首付或“先息後本”的方式,後者需要首付40%,每月只還幾百元的利息,三年後一次性付清剩餘本金。

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向不同品牌4S店銷售人員諮詢了熱門車型的價格方案。在一家奧迪4S店,銷售表示購買某SUV辦理分期能多贈送裝飾,還能優惠4000元,同時稱如果購車人貸款資質好就與銀行簽約辦貸,如資質不好就和金融公司簽約辦貸。一家寶馬4S店銷售人員介紹,購買某款轎車辦理分期比全款購車多優惠5000元,且與寶馬金融簽約辦理貸款的年化利率比從銀行貸款要低。

記者注意到,在許多汽車廣告和實際銷售中,商家將計息的利率單位從規定的“年化利率”偷換為“日化利率”或“月化利率”。

除此之外,金融機構依賴第三方,造成貸款用途管控不力、貸款資金被挪用等情況頻出。記者注意到,近年來,部分銀行和汽車金融機構有受到相關部門行政處罰的經歷。2020年,平安銀行因汽車金融事業部將貸款調查的核心事項委託第三方完成、汽車消費貸款風險分類結果不能反映真實風險水準、汽車消費及經營貸款審查不到位等違規行為被深圳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三一汽車金融因存在未按監管規定報送案件(風險)資訊、違規辦理貸款業務兩宗違規行為,被湖南銀保監局處以罰款50萬元;2021年12月,賓士汽車金融有限公司因發生核心業務系統中斷暴露出業務連續性管理不到位,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違法違規行為,北京銀保監局給予其4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一些汽車金融公司設在車企旗下,資金流實際上在企業不同部門之間流轉,使得監管難度加大,整體風控能力有限。”張寧説。

此外,一些年輕消費者不理智的消費及信用觀念缺失問題也不容忽視。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近3年審理的車貸案件中,二三十歲的年輕創業者或打工族佔比42%。承辦法官説,這些年輕人對“先消費後付款”的接受度高,但信用觀念相對淡薄,且過於高估自己的還貸能力,一旦出現經營風險、收入減少等情況,將不可避免出現逾期或主動棄車停貸現象以致涉訴,而且,當事人通常採取消極應訴等方式逃避債務。據統計,該庭90%以上的案件均缺席審理。

加快形成防範化解

汽車信貸金融風險合力

近年來,相關部門多次發文加強汽車消費行業及消費貸款的管控,推動汽車金融行業規範發展。但從實際情況看,汽車消費貸款領域的健康發展還需要監管部門、車企、銀行和汽車金融機構及個人的共同努力,形成防範、化解汽車信貸金融風險的合力。

張寧認為,當前汽車金融市場已進入成熟期,汽車金融機構需要儘快明晰定位,通過持牌經營的方式增加行業整體的規範性。車企旗下的汽車金融機構與車企本身如果“不分你我”,勢必導致監管缺位、服務不專業。“汽車金融機構更應該突出‘仲介’的專業服務屬性,不是賣自己産品,主要是幫銀行做‘仲介’。”

此外,任何一個與貸款相關的行業都離不開完善的風險處置市場,汽車金融市場也應該借鑒金融市場經驗,構建多級處置機制。張寧建議,建立一個類似個貸不良批量轉讓市場,有利於汽車貸款不良資産處置的市場,讓相關汽車廠商、金融機構甚至足夠規模的汽車金融公司進入。“就像銀行間市場一樣,通過這種方式,倒逼整個風控體系提升風控能力。”

同時,業內人士建議對違規行為要加強整治查處。銀保監、公安、市場監管等多部門可聯合整治不良經銷商,打擊套現、騙貸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同時,倒逼其規範銷售行為。對車貸亂象中員工履職不到位情況進行嚴格問責,發現犯罪線索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移送。

此外,原丹丹呼籲加強消費信貸違法教育,汽車消費貸款借款人應當合理評估本人償貸能力,避免陷入不能償貸的境地造成糾紛。(記者 魯暢 吳文詡 參與采寫:史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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