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監管沙盒”制度 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市場互聯互通 丨建言中國178

發佈時間: 2022-03-08 17:14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張寧銳 | 責任編輯: 江虹霖

中國網北京3月8日訊(記者 張寧銳)今年,“粵港澳大灣區”連續第六年被寫進政府工作報告,持續著多年來的熱度。全國政協常委溫思美提交的一件提案,呼籲加快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溫思美認為,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業環境複雜,三地貨幣和匯率形成機制不同,法律與金融基礎體系不同,金融市場分割,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大灣區市場一體化的進程

溫思美分析,問題主要在三方面:

一是,與世界其他灣區不同,粵港澳大灣區存在人民幣、港元和澳門元三種貨幣,三種貨幣的匯率制度差異較大,人民幣兌換港元和澳門元缺乏靈活性,影響了市場出清。同時,內地的資本項目並沒有完全開放,內地和港澳之間的資本流動受限,三地之間的資金難以便利地相互調劑,出現了在岸和離岸兩種人民幣匯率。

二是,目前三地尚未形成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合作機制,導致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缺失,制約了大灣區金融市場互聯互通。

三是,三地金融監管機構及市場準入機制不同,增加了金融市場風險。以保險市場監管為例,香港保險監管一般由一些行業自律機構自律規管。自2019年始,香港保監局接管部分自律機構職能,逐步加強監管,直接管理保險仲介人。內地由銀保監會履行保險監管職能,依法實行嚴格監管,統一監管保險市場,保險行業協會只是協助。澳門保險監管職能則由中國澳門金管局保險監察處履行。假如要新設立一家保險公司,內地險牌照的審批過程非常嚴格,香港、澳門比較寬鬆。三地監管機構、準入機制以及監管力度的不同,讓大灣區保險市場的不確定性因素增加,加大了大灣區保險市場風險。

溫思美建議探索建立粵港澳大灣區貨幣自由流通機制。一方面,粵港澳大灣區應探索逐步放寬剩餘的不可兌換子項目限制,構建離岸市場與在岸市場資本雙向流通通道。在香港推出以人民幣計價的跨境金融資産交易,在灣區內推動以人民幣計價的跨境金融投資、並能保證跨境投資者擁有適當的投資途徑和回報。另一方面,發揮香港作為人民幣離岸中心的優勢地位,堅持促進人民幣國際化的總體方向,進一步建設人民幣跨境支付清算系統,建立區域性匯率協調機制和信用評級體系,擴大人民幣在大灣區與其他國家和地區之間的跨境使用。

溫思美還建議建立金融監管協調合作機制和大灣區金融“監管沙盒”制度

溫思美認為,可由粵港澳三地政府部門和金融保險監管部門牽頭,建立由行業協會、銀行、保險公司等機構共同參與的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及時處理金融監管中面臨的問題,推動三地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可借鑒歐盟經驗,在大灣區實施金融機構牌照和資格“單一通行證”制度,實現全面的互聯互通。獲得“單一通行證”的金融機構,可享受三地政策優惠,並運用科技手段,統一識別客戶身份,自由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公平競爭。搭建金融消費糾紛調解合作平臺,實現跨境金融消費糾紛異地處理,減少消費者對購買其他法域金融産品或服務的顧慮。

關於金融“監管沙盒”制度,溫思美認為具體工作注意三個方面:一是形成政策保障體系。三地政府應充分利用大灣區高校和研究機構資源,對建立大灣區金融“監管沙盒”制度進行全方位的可行性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在此基礎上,建議由中央政府將“監管沙盒”制度納入CEPA協議框架,並形成相應的組織實施體系。二是建立準入退出機制。高標準、嚴要求,把好金融“監管沙盒”測試項目準入門檻,建立科學的效果評估標準,對未達預期目標的項目實行有序退出。三是建立風險管理機制。做好“監管沙盒”測試項目風險防控預案,建立一整套風險管理流程,確保風險可防可控。

編者注:監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是2015年11月英國金融監管局率先提出的創新監管理念。監管沙盒作為一個受監督的安全測試區,通過設立限制性條件和制定風險管理措施,允許企業在真實的市場環境中,以真實的個人用戶與企業用戶為對象測試創新産品、服務和商業模式,有助於減少創新理念進入市場的時間與潛在成本,並降低監管的不確定性。2019年1月,國務院批復同意北京市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探索“監管沙盒”機制。2019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批復北京市率先在全國開展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探索構建符合我國國情、與國際接軌的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暨中國版“監管沙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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