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明年經濟工作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全國市場監管部門如何擔負起穩定宏觀經濟的責任,將積極推出哪些有利於經濟穩定的政策?記者採訪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局長張工。
“穩”得紮實,“進”得有效,把握好監管的時度效
記者: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明年經濟工作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市場監管部門將如何落實會議精神,謀劃明年工作?
張工:市場監管部門將立足職能,聚焦明年“保持平穩健康的經濟環境、國泰民安的社會環境、風清氣正的政治環境”,把握“穩字當頭、穩中求進”的要求,堅持系統思維和務實作為,務求市場監管領域重點工作“穩”得紮實、“進”得有效。
在“穩”的方面,要立足穩定明年宏觀經濟和社會大局,切實強化市場監管“穩”的職能。維護好各類市場主體穩定發展的環境。深入分析需求收縮、供給衝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對市場主體的影響,會同有關部門突出抓好“六穩”“六保”政策供給和落實,提高政策的針對性、有效性。維護好穩定的公平公正市場秩序。紮實有效抓好制度落實,保持政策的穩定性連續性,進一步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和公正、透明、預期穩定的制度環境。守穩市場監管領域的安全底線。突出強化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工業産品品質安全監管,組織開展市場監管領域安全隱患大排查,強化風險監測預警和有效處置,確保守穩守牢安全底線。同時,全力以赴做好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食品供應和特種設備安全保障,全力以赴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安全和供給工作。
在“進”的方面,要立足推動高品質發展,在市場監管改革創新和提升綜合監管效能上邁出“進”的新步伐。更好適應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要求,統籌活力和秩序,圍繞公平競爭、市場準入、線上線下市場一體化監管等重點,加強基礎制度供給;更大力度優化營商環境,加快構建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準入準營規則,促進市場主體服務便利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加強化風險防控長效機制建設,推動安全監管向標本兼治、著力治本不斷邁進;更加重視豐富監管工具,創新運用信用監管、智慧監管手段,更好適應我國超大規模市場的快速變化,助力提高市場監管效能。
同時,要注重“穩”和“進”的有機統一,把握好監管的時度效。對於優化營商環境、支援市場主體發展的政策措施,要早謀劃、早出臺、早見效。對於安全風險隱患、影響民生以及對産業鏈供應鏈具有衝擊和傳導效應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強化預警防範,嚴格監管執法。更好統籌把握支援和規範發展的著力點,實現市場監管工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機統一。
為各類市場主體減負增效,解決實際困難,減緩供給衝擊
記者: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微觀政策要持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請問市場監管部門接下來將有哪些部署?
張工:只有各類市場主體充滿活力、健康發展,才能推動我國經濟行穩致遠。我們要按照中央部署,把保市場主體放在突出位置,為各類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負增效,解決實際困難,有效減緩供給衝擊。2022年,我們將聚焦“六穩”“六保”關鍵環節,以更大力度支援市場主體發展。
一是深入實施公平競爭政策。加快健全市場準入、公平競爭審查、數字經濟競爭監管、預防和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制度,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監管執法,防範資本無序擴張,推動形成大中小企業良性互動、協同發展的良好格局。
二是深入推進優化營商環境改革。高標準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完善全國版和自貿試驗區版“兩張清單”聯動調整機制,加快構建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準入準營規則。突出抓好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儘快出臺實施細則,健全市場主體退出制度,著眼市場主體全生命週期,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是著力完善和落實幫扶政策。會同個體工商戶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持續優化扶持政策體系,探索建立一體化、一站式政策服務平臺。強化涉企收費規範治理和大宗商品價格監測監管,研究平臺經濟領域價格行為規則,深入推進品質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更好支援各類市場主體應對經濟下行壓力,增強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和可持續發展的內生活力。
四是全面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強化智慧財産權全鏈條保護,持續提高審查品質和效率,深入推進專利轉化和智慧財産權質押融資,大力培育專利密集型産業。加大打擊侵權假冒工作力度,切實維護各類企業的合法權益和消費者利益。
堅持監管規範和促進發展並重,深入實施公平競爭政策
記者: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市場監管部門將採取哪些舉措?
張工:構建高效規範、公平競爭的高標準市場體系,更需要發揮政府的公平競爭監管作用,更好推動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
2022年,市場監管總局將深刻領會黨中央戰略意圖,統籌發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國內和國際,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堅持監管規範和促進發展並重,深入實施公平競爭政策,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監管執法,更好發揮公平競爭監管在宏觀經濟治理中的作用。
一是進一步完善公平競爭的規制規則。不斷健全充實多層次競爭監管的法律規章、指南體系,更加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為企業競爭行為設置好“紅綠燈”、明確規則底線,引導各類資本和各類市場主體有序競爭、規範發展。
二是進一步統籌把握競爭規制重點。圍繞平臺經濟、科技創新、資訊安全、民生保障等重點領域加強監管執法。進一步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機制,加強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堅決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
三是進一步健全事前事中事後規制鏈條。完善市場競爭狀況評估制度,推動構建風險監測預警體系,推動企業健全內部競爭合規制度,完善預防性監管措施,推動監管由事後向事中事前延伸。
四是進一步形成協同監管的規制合力。推進市場準入、行業監管和競爭監管等更加緊密銜接,更加注重由監管執法個案對接向深層次制度對接轉變,推動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監管體系。
五是進一步提高公平競爭規制能力。以充實反壟斷力量為契機,深化理論研究、加強人才培養、強化技術支撐,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監管隊伍,提升競爭監管科學化、系統化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