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訊 10月26日,民營經濟標準創新大會在上海召開。會上,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前主席、全國工商聯標準化工作委員會主任張曉剛受全國工商聯、全國工商聯標準化工作委員會委託發佈了《全國工商聯商會團體標準體系建設方案》。
《方案》的制定旨在深入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於標準化工作的重要部署,有力實施《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努力以高標準助力民營企業高品質發展,以團體標準為商會賦能提能。《方案》分為商會團體標準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建設原則、基本架構、組織依託、政策支援、國際合作、認製程序及編號等7個部分。
《方案》指出,加快構建全國工商聯商會團體標準體系,是工商聯組織引導民營經濟領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標準化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的重大舉措和實際行動,有利於綜合運用技術、管理、服務等標準共促“兩個健康”,有利於統籌國標、團標建設以高標準助推民營企業高品質發展,有利於以團體標準為商會賦能促進會員企業自律規範,有利於助力民營企業走出去開展國際經貿活動,有利於探索以商會標準體系為依託增強國際話語權,推動民營企業走向更加廣闊的舞臺。
《方案》明確了新時代構建商會團體標準體系的基本原則,強調堅持系統性、規範性、繼承性、擴展性,區分技術類、管理類、服務類,按照一體化、分行業、有步驟統籌推進。根據《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和全國工商聯、國家標準委聯合印發的《關於鼓勵、引導和規範工商聯所屬商會開展團體標準化工作的意見》,重點支援高端製造、智慧製造、新能源、新材料等行業商會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求的團體標準。
《方案》確定,適時組建全國工商聯(中國民間商會)商會標準化組織,有序開展商會團體標準的認定、制定、審核、發佈等工作。支援各級工商聯成立標準化工作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各類工商聯所屬或所聯繫商會設立標準技術委員會、起草工作組等組織,協同推進商會團體標準體系建設。
《方案》要求,進一步明晰和細化商會團體標準的直接認定和組織制定程式。嚴格審核、專業把關,將符合條件的直屬商會或地方商會已經發佈的團體標準認定為全國工商聯(中國民間商會)商會標準化組織標準。科學論證、嚴謹編制,牽頭組織制定全國工商聯(中國民間商會)商會標準化組織專項標準。全國工商聯(中國民間商會)商會標準化組織採取統一編號,對外發佈商會團體標準。
《方案》提出,創造條件推動制定支援政策,對積極引入、有效應用全國工商聯(中國民間商會)商會標準化組織標準的商會及企業給予適當增信、適時扶持等激勵,鼓勵民營企業以高標準邁向高品質,支援工商聯商會以標準提升自治自律能力。同時,在國家有關部門指導下,穩步推進與國內國際相關機構的標準化互認、共建、共用等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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