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網站10月9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日前在國際清算銀行(BIS)監管大型科技公司國際會議上表示,未來將發揮好與反壟斷部門的監管合力,遏制濫用市場優勢地位的壟斷行為,積極應對演算法歧視等新型壟斷問題。
“在技術進步的推動下,中國金融科技蓬勃發展。”易綱稱,近年來,人工智慧、大數據、雲計算、分佈式記賬、電子商務等新興技術逐漸與金融業務深度融合,加速了金融創新,並催生出移動支付、網路信貸、智慧投顧等新業態。2019年,87%的中國消費者使用金融科技,2020年末全球前20大平臺公司中,中資企業已佔據五席。
與此同時,金融科技的不斷發展也給監管當局帶來了新挑戰。易綱進一步指出,一是無牌或超範圍從事金融業務;二是支付業務存在違規行為;三是通過壟斷地位開展不正當競爭;四是威脅個人隱私和資訊安全;五是挑戰傳統銀行業的經營模式和競爭力。
為了應對上述挑戰,易綱表示,中國持續彌補監管制度的“短板”,陸續出臺了推動平臺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的措施。在此過程中,始終秉承以下三條理念:一是始終堅持“兩個毫不動搖”,支援民營經濟、網際網路經濟和數字經濟健康發展。二是不斷增強政策透明度和可預期性,保護産權和智慧財産權,保護隱私,促進公平競爭。三是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方向,創造良好營商環境,擴大高水準對外開放,在數字領域強化科技創新國際合作。
“相關舉措集中體現為以下三條監管實踐。”易綱表示,一是金融作為特許行業,必須持牌經營。二是建立適當的防火牆,避免金融風險跨部門、跨行業傳播。三是斷開金融資訊和商業資訊之間的不當連接,防止“數據-網路效應-金融業務”的閉環效應産生壟斷。
在強化反壟斷監管、維護公平競爭秩序方面,中國在2021年出臺了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針對平臺公司在支付領域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推動大型網際網路平臺公司開放封閉場景,在支付方式上給消費者更多選擇,從而為中小企業創造發展空間。“未來,我們將發揮好與反壟斷部門的監管合力,遏制濫用市場優勢地位的壟斷行為,積極應對演算法歧視等新型壟斷問題。”易綱説。
此外,易綱強調,金融業務必須持牌經營,平臺公司開展金融業務,應遵循“同樣業務,同樣監管”原則。人民銀行要求平臺公司全面剝離與個人徵信相關的業務,通過持牌個人徵信機構向金融機構提供信用資訊服務,化資訊壟斷為資訊共用。下一步,將繼續完善有關制度,落實個人徵信等金融業務持牌經營。
在強化數據保護,保障消費者權益方面,易綱介紹,自2016年起,中國陸續出臺了《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和《個人資訊保護法》,著手治理資訊收集和“霸王條款”,督促金融機構嚴格按照合法、正當、最小必要原則收集使用和保管用戶資訊,充分保障個人隱私和消費者知情權、同意權、異議權、投訴權等合法權益。人民銀行發佈了《徵信業務管理辦法》,在徵信領域規範了個人資訊保護及資訊主體各項合法權益。
下一步,央行將在確保個人隱私和數據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實現更精準的數據確權,更便捷的數據交易,更合理的數據使用,繼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科技創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