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新時代,困難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對社會救助提出了高品質發展的新要求。2019年天津市對全市357萬戶家庭進行了社會救助工作入戶調查。從調查結果看,困難群眾對社會救助的需求,已從簡單的基本生活救助向物質保障與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導和社會融入等相結合的綜合型救助拓展。目前,雖然民政、醫保、人社、教育等部門均出臺相關救助幫扶政策,但救助資源得不到有效整合,難以形成救助合力。因此需要從立法角度,進一步完善各部門聯動機制,將生活保障與醫療、教育、住房等社會救助政策及其他救助資源有機結合,形成更為統一、協調、高效、有序的社會救助管理體系、運作機制和救助模式。為此建議:
一是提高統籌層級。建議將《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精神充分融入社會救助法中,進一步突出各級政府統籌職能,建立由各級政府負責,民政部門牽頭,教育、人社、住建、衛健、應急、醫保、財政等部門協同配合的社會救助工作協調機制,形成政策合力。
二是夯實部門職責。立法應明確各級政府將社會救助政策落實情況納入各部門績效考核評價,進一步夯實部門責任,切實把社會救助變為大家的事。明確“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中各層級各單位的具體職責,強化工作協同,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強化資訊共用。建議貫徹落實《意見》,立法明確,加強社會救助資訊化,推進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現代資訊技術在社會救助領域運用。建立健全數據共用交換平臺體系,完善社會救助資源庫,明確各部門職責和法律責任,將各類資訊統一匯集、互通共用,提高救助效率和精準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