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推進全面依法治區”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分組討論側記
5月7日至8日,經過精心籌備,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十一屆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在銀川召開,圍繞“推進全面依法治區”專題協商議政。緊扣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保障五個分專題,97位自治區政協常委、委員踴躍發言,積極建言獻策,提出了234條意見建議,9個部門同志進行互動交流,生動踐行了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充分展示了新時代政協委員的責任擔當和履職水準。
科學立法為依法治區提供保障
在第一小組討論中,大家圍繞“科學立法”主題,暢所欲言,獻計獻策。
如何科學立法?自治區政協常委鄒儉偉認為,科學性原則是立法的第一原則,體現于立法的基本原則,立法程式、法律規範的結構和法的具體規則等環節中,根據社會經濟、政治和文化發展的客觀需要,遵從客觀規律的要求。建議要堅持法的統一性、立法的民主性原則,立法過程中要把握立法技術語言的莊重性、嚴密性、準確性,確保相關法律的具體規則內在的科學性合理性。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不良,談善治就是空談。”自治區政協常委王楊寶説,地方性法規不能抵觸上位法,要有特色和可操作性,以物業管理條例為例,寧夏物業管理條例是粗放的,與目前社會現實相脫節。民法典中規定民事行為的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服務與付費也是對等的,沒有享受到服務卻要收取費用是不合理的。建議我區立法要有規劃、有前瞻性,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的需求,儘快修改完善《寧夏回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
“地方立法實行的狀況並不盡如人意,存在地方立法項目的選題和立項不夠科學、公民參與立法的渠道不夠通暢、公民與立法機關之間的互動機制尚未建立、個別法規執行不到位等問題。”自治區政協委員牛維同建議,地方立法工作要緊緊圍繞當地經濟與社會發展的目標,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把立法決策同改革發展的進程結合起來,促進和保障市場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以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為原則。
“隨著我區普法力度的不斷深入,涉及‘民告官’的行政案件也層出不窮,行政機關敗訴率偏高應引起重視。”自治區政協委員範文傑建議,要抓住“關鍵少數”,夯實領導責任,行政機關要加強對執法人員專業知識的培訓力度,不斷提高行政執法水準。
自治區人大法工委負責人針對與會人員關注的問題進行了答覆。科學立法從法規的立項、起草、修改、審議、公佈等環節,已形成一整套內部的工作機制,從全國人大到地方人大都已經形成完整的立法技術規範體系,有準確規範性表述。下一步,繼續堅持開門立法,健全民主開放包容的立法工作機制,拓展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不斷提高和增強地方立法的品質和效率,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堅持嚴格執法守望公平公正
嚴格執法是第二小組討論的主題。
自治區政協常委李良首先發言,在調研中他了解到,目前,我區行政執法部門均存在專業執法人員不足問題,尤其是鄉鎮、街道的執法專幹配備不到位、崗位更換頻繁。執法人員的欠缺,使部分行政機關將行政執法權委託給不符合委託條件的內設機構和人員,易造成無證執法隱患。建議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合理配置執法力量。重點在文化旅遊、資源環境、交通運輸、城鄉建設等領域推行綜合執法,支援有條件的領域推行跨部門綜合執法。嚴格規範執法,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在送達、告知等程式性工作中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加強對相關程式性證據的收集、固定工作。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進一步彰顯依法行政過程。
自治區政協常委馬瑞霞在發言中分析,執法不嚴主要表現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作為或弱作為,地方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執法者的腐敗、執法者的執法手段的不足、執法者人身安全的保障福利等都是導致執法不嚴的主要原因。建議建立跨區域執法制度,對一些重要領域,比如食品、藥品環境等領域,可以實施異地交叉執法,為執法者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要提高對執法者以及家屬的有效保護。在嚴格執法過程中,正確對待公民的權利,要做到尊重、保護、規範、限制並舉,堅決杜絕出現“一收就死,一放就亂”的現象。
自治區政協委員藺銀生提出,政府應首先在嚴格執法、全面守法中作出表率。要按照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準則,對現有的地方性法規進行清理。政府在行政過程中應率先樹立嚴格的法治意識,處理好依法行政和發展的關係,杜絕違法行政的發生。
小組討論中,自治區政協常委、委員紛紛表示,要以板上釘釘的精神抓法律的實施,讓守法者暢行無阻,讓違法者寸步難行,廣大人民群眾才能真正擁護法律,才能使法治成為一種全民信仰。
切實提升司法為民精準化服務水準
在第三小組討論中,委員們就推進全面依法治區各抒己見。
自治區政協常委賀耀談到,公平是司法的靈魂和生命。他認為,提升司法服務水準要實現法理情的有機結合,要堅守法治原則,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的理念,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實質化解矛盾糾紛,還要樹立和維護司法權威,提高司法公信力。“應有效平衡各方利益,要科學界定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的邊界,找準最佳契合點,準確做出價值判斷和利益衡量,讓裁判結果最大程度地實現公平正義。”建議深入實踐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訴源治理,推動建立健全矛盾爭議多元化解機制。
“隨著司法體制改革進入深水區,一些深層次問題不斷顯現,特別是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凸顯,影響了審判質效和司法公信力。”自治區政協常委劉佳建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在基層法院推進社會治理網格化建設,建成訴調對接中心,形成“街鄉吹哨、法庭報到”的基層治理工作機制,讓矛盾化解在訴前,節約司法資源,通過綜合配套改革找到破解之法,繁簡分流,完善立體化、多元化、精細化的訴訟程式,推動案件輕重分離、快慢分道。
自治區政協常委相衛國説,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做出的重大改革部署,其中庭審實質化改革是這項重大改革的核心要素和重中之重。作為一項新的司法制度,庭前會議以解決程式性爭議為首要目標,主要發揮將程式性問題解決在庭前並進行證據整理及事實爭點梳理的功能,有利於節約法律資源,提高辦案效率,提升辦案品質。刑訴法條款規定只能粗略勾勒庭前會議的基本框架,粗放型立法模式使得該制度缺乏系統閉合性與可操作性,建議規範控辯權行使並充分保障被告人權利;優化主審法官與法官助理的職權配置;做好庭前會議與開庭審理的程式銜接。
全力營造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圍
在第四小組討論中,大家圍繞“全民守法”展開熱烈討論。
全民守法核心是要樹立對法律的真誠信仰,具體講就是要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那麼,如何樹立起對法律的信仰呢?
自治區政協常委鄧寬認為,科學立法很重要,要開門立法,克服部門立法固有弊端,讓群眾結合自己的現實體驗談看法、談感受、談解決方法,讓更多的普通民眾能夠更直觀地感受到,法治並不是冷冰冰、高高在上的條文,而是時刻圍繞在我們身邊,與我們息息相關。
“要創新舉措精準普法,進而推動全民守法。”自治區政協常委黨彥寶結合工作實際建議,通過組織開展民營企業法律風險調查、編印企業法律風險防控手冊等舉措,增強法律風險防範意識和能力,提高依法治企水準。組建企業法治專家宣講團,定期深入企業開展符合企業實際的普法宣講活動,增強對企業普法的針對性、實效性。組織相關部門製作針對企業及企業員工的優秀法治文化宣傳作品,引導企業員工知法守法用法。
“領導幹部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實踐者,要帶頭強化法治精神、法治思維、法治觀念,切實發揮好模範、帶頭、引領作用。”
“要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達到真心信法自覺守法的良好局面。”
“建議切實落實好‘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細化清單、明確責任,進一步助推全民守法。”
“要充分利用新媒體平臺,通過傳統文化引領作用,以更廣、更活、更為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豐富全民普法的形式和內容,將普法工作做到群眾心裏。”
……
討論中,李斌、陳紅纓、道月泓、柏青、尹相梅、梅花、曾秀平等自治區政協常委和委員圍繞主題,從不同角度、不同方面談想法認識、談對策建議,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區貢獻政協人的智慧和力量。
積極推動法治建設為我區高品質發展保駕護航
在第五小組討論中,大家圍繞“法治保障”提出真知灼見。
“要落實全面依法治國方略,人才的儲備和培養顯得尤其重要。然而,當前我區律師人才嚴重不足,建議把法律人才,尤其是律師人才,納入自治區人才發展規劃中。”自治區政協常委雷挺説,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高品質發展需要法治保障,也離不開高品質的法律服務。律師能夠提供的法律服務,是公職部門不可替代的,高水準的律師能夠更好為我區高品質發展保駕護航。
自治區政協常委杜勇建議,應深化法治宣傳教育,增強全民法治意識,要積極提升我區基層依法治理水準。抓好“關鍵少數”基層領導幹部,把法治素養和依法履職情況納入考核評價幹部的重要工作內容,讓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成為領導幹部的自覺行為和必備素質。要加強法治工作資訊化建設,並將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建設中。
自治區政協委員金忠傑説,應借“八五”普法工作開展之機,多層次、多渠道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擴大普法宣傳覆蓋面,提升普法宣傳效果,促使法治觀念和法治思想進個人頭腦、進社區家庭、進校園課堂。要加強民法典普法宣傳力度,使民法典真正走入百姓生活,走進千家萬戶,成為人民群眾日常生活的行為準則。
自治區政協委員閆海濱説,應考慮在對行政機關負責人進行效能目標管理考核時,加大行政執法分值的比重,推動領導幹部加強法治意識和法律知識的學習。鼓勵行政機關執法人員積極參加全國統一法律執業資格考試,對通過資格考試的人員在待遇、晉陞等問題上給予優先或獎勵,還可以面向社會招考法律專業人才進入執法隊伍。要努力提高後續制定的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品質,落實審查和清理責任。應深化執法改革,儘量減少執法層級,避免多頭執法和互相推諉,積極探索實行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整合現有執法資源,提高行政執法效率。
發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推進政協工作提質增效,在本次常委會議小組討論中,自治區政協常委、列席人員還討論審議了《自治區政協協商工作規則》,共提出29條意見建議,有的建議參照《全國政協協商工作規則》,對一些提法和文字進行適當修改,力求做到表述上更加規範準確;有的建議將十八大以來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於加強專門協商機構建設的要求充分體現在《自治區政協協商工作規則》中,使《自治區政協協商工作規則》更加符合中央精神等。會後,自治區政協將對這些意見建議進行認真研究,對《自治區政協協商工作規則》進一步進行修改完善,並以自治區政協文件印發。( 記者 馬 敏 王 茜 畢 競 單 瑞 羅 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