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主席在全國政協常委會工作報告中提出:“運用人民政協同心同向的政治優勢、凝心聚力的團結優勢、平等協商的民主優勢、人才薈萃的智力優勢、協調關係的功能優勢、聯繫廣泛的界別優勢,促進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和智慧力量的廣泛性相結合,推動集中力量辦大事和集思廣益商量事相統一,為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使命築牢思想基礎和社會基礎。”歸納提出人民政協這個專門協商機構具有的六個方面的制度優勢。汪洋主席同時提出了提高協商能力的三個著力點,即“要提高同黨外代表人士協商的能力,善於做好思想政治引領工作;要提高同部門協商的能力,善於把專業意見轉化為政策選項;要提高同界別群眾協商的能力,善於當好反映訴求、匯聚民智、凝聚共識的橋梁紐帶。”把提高“三種協商能力”作為擔當履職最為緊迫的課題。
黨外代表人士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和各界群眾中,具有廣泛的社會影響力和代表性,因此,人民政協提高同黨外代表人士協商的能力,做好他們的思想政治引領工作,能夠最大範圍地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擁有的六個方面的制度優勢,在和黨外代表人士協商時,能夠發揮獨特作用。還在新政協籌備過程中,中國共産黨通過思想發動、政治引領,使黨外代表人士逐漸走上新民主主義革命道路,和中國共産黨有共同的奮鬥目標、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礎,最終團結在共産黨的周圍,公開自願接受共産黨的領導,為人民政協的成立提供了堅強的政治保障。在社會主義革命、建設和改革開放時期,特別是進入新時代以來,人民政協不斷發展壯大,成為聯繫廣泛、人才薈萃、智力密集、團結合作的政治組織形式,在履職過程中,發揮專門協商機構獨特的制度優勢,不斷提高同黨外代表人士的協商能力,在思想政治引領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積累了寶貴經驗。2021年是中國共産黨成立100週年,是我國“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關鍵之年,人民政協要提高同黨外代表人士協商的能力,善於做好思想政治引領工作,以實際行動和優異成績向黨獻禮、為“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凝心聚力,貢獻政協力量。
人民政協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它不是權力機關,也不是決策機構,而是協商民主的重要平臺。人民政協要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應有的作用,就要運用政協的制度優勢,提高同黨政部門協商的能力,善於把政協的專業意見轉化為黨和政府的政策選項,這是加強專門協商機構建設,將人民政協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的重要環節。人民政協要提高同黨政部門協商的能力,做好把專業意見轉化為政策選項的工作。首先,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聚焦黨和政府的重點工作,為此,人民政協應了解黨政部門所思所想所需,會同黨政部門制定年度協商工作計劃,這是提高同部門協商能力的前提;其次,要找準協商的切入點、結合點和著力點,精準選題、深入調研,在此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建議,使協商議題契合黨政所需、群眾所盼、政協所能;還有,要探索建立黨政部門、政協參加單位、政協委員協商工作機制,使人民政協同黨政部門協商制度化。做到上述三點,人民政協的專業意見就議得準、商得實,管用有效,就容易成為黨政部門的政策選項。近年來,人民政協圍繞脫貧攻堅、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去年又緊扣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重要問題而提出的許多意見建議,通過和黨政部門的協商,轉化為有關部門的政策舉措。下一步,人民政協要繼續加強和黨政部門的工作銜接,與黨政部門面對面協商互動,就有關問題提出對策建議,不斷提升專門協商機構制度效能。
提高同界別群眾協商的能力,善於當好反映訴求、匯聚民智、凝聚共識的橋梁紐帶,是人民政協為人民的必然要求。政協委員是界別群眾的代表,理所當然地要為界別群眾服務,運用人民政協的制度優勢,協商於民、協商為民,經常深入界別群眾,特別是基層群眾,開展民主協商,同時,利用新媒體等媒介,進行網上協商,暢通和拓寬各界群眾的利益訴求表達渠道,積極準確反映界別群眾的願望和訴求。前景越是光明,使命越是艱巨,越要匯集人民群眾的智慧,越要廣泛凝聚共識。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蘊藏著無窮的智慧,政協委員要利用界別委員工作室、工作站等各種交流平臺,面向界別群眾開展協商,問智於民、問計於民、問策於民,虛心向群眾請教,把界別群眾中的智慧集中上來;政協委員在和界別群眾協商過程中,做好政策宣傳、答疑解惑、化解矛盾的工作,在貫徹上級決策部署的同時,廣泛凝聚共識。政協委員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做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動,如捐資助學、奉獻愛心。下一步應該制定完善政協委員聯繫界別群眾工作意見,建立健全聯繫界別群眾工作機制,為人民政協當好反映訴求、匯聚民智、凝聚共識的橋梁紐帶搭臺鋪路,提供保障,助力基層治理現代化,鞏固共産黨執政的群眾基礎。
習近平總書記在今年全國政協新年茶話會上明確要求,人民政協要再接再厲、團結奮進,加強專門協商機構建設,把人民政協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汪洋主席在全國政協常委會工作報告中特別講了加強專門協商機構建設,提升制度效能的問題,並指出2021年是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建設向縱深推進的關鍵階段。要通過各種途徑,促進政協委員更好地運用協商規則、掌握溝通方法,不斷豐富專門協商機構的內涵和形式,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用好專門協商機構的制度優勢,拓展協商深度和廣度,提高協商能力,使建言資政更有用,凝聚共識更有效,為開闢“中國之治”新境界貢獻力量。
(作者係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北京研究基地特約研究員,北京聯合大學北京政治文明建設研究基地常務副主任、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