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新辦14日發表的《新疆各民族平等權利的保障》白皮書指出,在保障社會權利方面,新疆建立了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健康保障水準顯著提升,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明顯增強,社會救助及時有效,少數民族生育權得到有力保障。
白皮書指出,新疆不斷完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保險和救助制度,建立了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
2011年,新疆在全國率先建立統籌城鄉、覆蓋全民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制度對職業人群全覆蓋,貧困人口基本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和大病保險參保率均達100%。
截至2020年,新疆有586.54萬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726.24萬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2316.75萬人參加醫療保險,302.23萬人參加失業保險,349萬人參加工傷保險;有29.3萬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166萬人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2020年,新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城市居民平均不低於500元/人·月,農村居民不低於4100元/人·年,分別比2010年增長184%和396%。
2020年,新疆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準是2005年的4.6倍;累計安排城鄉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94.28億元,惠及195.3萬人次;向因病、因災、因疫情影響的困難群體安排臨時救助補助資金21.13億元,惠及385.34萬人次。
新疆實現自治區、地(州、市)、縣(市、區)三級遠端醫療全覆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遠端醫療覆蓋面達到85%以上。免費向城鄉居民提供14類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本覆蓋居民生命全過程。自2016年起,累計投入體檢資金81.8億元,全疆城鄉居民每年進行一次免費健康體檢。實行農村戶籍人員在各地州市、縣市區範圍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先診療、後付費”服務模式和“一站式”結算。2019年,新疆每人平均預期壽命從1949年的30歲提高到74.7歲。
白皮書指出,新疆充分保障少數民族生育權。1992年發佈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計劃生育辦法》明確規定,漢族城鎮居民一對夫妻生育1個子女,農牧民可生育2個子女;少數民族城鎮居民一對夫妻可生育2個子女,農牧民可生育3個子女;人口較少民族不實行計劃生育。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各族群眾生育意願趨同,2017年新疆修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各民族實施統一的計劃生育政策,即城鎮居民一對夫妻可生育2個子女,農村居民一對夫妻可生育3個子女。根據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政策調整情況,新疆還將進一步調整和完善本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政策。
白皮書指出,新疆始終把各族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精準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科學救治感染患者。開展全民免費核酸檢測和新冠肺炎疫苗接種。同時,加強對各族困難群眾的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