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林草種質資源亟待關注 徐睿霞建議在內蒙古建林草種源國家標準庫 | 建言中國121

發佈時間: 2021-03-06 16:08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江虹霖

【編者按】“打好種業翻身仗不僅需要關注農業種質資源,而且需要關注特色林草種質資源。”2021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徐睿霞圍繞加強特色林草種質資源保護提出建議。徐睿霞表示,當前存在林草種質資源産業鏈不健全,林草種質資源優勢基因挖掘不足,進口林草種水土不服,國産林草種良莠不齊等問題,建議建立“特色林草種質資源”國家標準庫,而內蒙古作為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喬灌草品種達3000余種,具備成為國家標準庫的條件。

全國政協委員、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徐睿霞

提案摘編:

一、背景

“打好種業翻身仗”不僅需要關注農業種質資源,而且需要關注特色林草種質資源。特色林草種質資源中包含了民族中草藥用種、經濟林木用種、飼草料用種以及瀕危生態用種等,對保障國家糧食及畜産品安全、振興我國民族中草藥産業和建設國家生態文明具有重要意義。

二、問題

一是林草種質資源産業鏈不健全。目前我國林草種質資源利用、基因挖掘、品種研發、産品開發、産業發展的完整鏈條組織體系尚不健全,技術創新、種子生産規模化、機械化等方面也有待加強。育種技術以傳統馴化、雜交選育為主,並且主要分散在各院校科研院所,在技術革新、人工智慧大數據應用方面難以形成聚合效應。

二是林草種質資源優勢基因挖掘不足。以往的野生鄉土種質資源考察蒐集的範圍比較窄,未能涵蓋全國的不同生態區;蒐集的野生植物種質資源相對種類少、份數少,保存數量較少、存放設施標準較低;對特色鄉土植物種質評價、篩選、利用研究嚴重滯後,潛在的野生植物資源優勢遠未能得到有效發揮;

三是進口林草種水土不服,國産林草種良莠不齊。目前我國的林草種生産和經營主要靠政府計劃調節,林草種以進口為主,缺乏自主競爭力。進口林草種生態適應性較差、抗逆性弱、常常表現出“水土不服”,造成重復投入和對水資源的浪費。2000至2004年國家先後投資9億元國債,在全國建設81個草種繁殖基地,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我國草種的供需矛盾,但草種業仍未形成規模化與標準化,存在著缺乏制度保障、等級認定和標簽制約等問題,從而造成市場種子遺傳混亂、來源不清、品牌沒保證、草種合格率不到60%,沒有形成真正的産業化運營。

三、建議

一是建立“特色林草種質資源”國家標準庫。收集與保護適地適生的原生“喬灌草”鄉土種子,以“種子+活體”方式,分類別、分功能、分區位的採集原種、儲藏標本、數字檢測、延續基因、科研應用,為每個區域儲備適合的種子。例如:草原植物種質資源,有耐寒的、耐旱的、沙生的;分生態用種、飼草用種、藥用植物等等,種子資源庫可以有效收儲、保護、研究、應用這些野生植物。內蒙古作為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屬於溫帶稀樹草原,喬灌草品種達3000余種,具備成為國家標準庫的條件,建議國家相關部委從政策、資金、技術、項目、人才等方面支援內蒙古建立國家標準庫。

二是建立以企業為育種主體的商業化育種體系和激勵機制。建議從國家層面出臺文件,支援科研院所草種專家、學者與企業合作或兼具教授、企業家雙身份。建立草種育種與生産銷售的補償機制,草種擴繁土地劃撥制度。使草種生産和科學技術相結合,和規模生産效益相結合,實現草種生産良種化、集約化、機械化、標準化,快速生産出高品質的林草種質資源。

三是創建種質資源大數據,科學指導生産應用及種質溯源。建議國家林草局建設大數據草種資源資訊平臺,為政府、企業及相關科研工作者等用戶提供野生植物草種採集、品種鑒定、資訊入庫、種子繁育、繁育種田管理、種子收穫、種子檢測和種子應用等綜合服務,形成各環節可追溯種業産業體系。基於草種資源大數據平臺,精細化管理種質資源,實現種質資源科學研究共用平臺目標,為新品種種質創新、生態修復等提供精準的物質基礎。

四是加快鄉土植物新品種權的審批授權流程。現行品種審定週期為8-10年,對新品種在規模化生産和應用造成一定影響。建議國家林草局等相關部委對“特色種質資源”的新品種要加快審批認定,同時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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