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協婦聯界委員提出制定《反家庭暴力條例》

發佈時間: 2021-02-19 15:02:57 | 來源: 人民政協報 | 作者: 張原 李寧馨 | 責任編輯: 江虹霖

天津市政協婦聯界別委員深入調研,在近期召開的市政協十四屆四次會議上提出相關提案,呼籲制定《反家庭暴力條例》。

從2017年起,天津市婦聯連續3年開展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情況調研和天津市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規立法調研。

調研組發現,目前家庭暴力的證明標準不清晰,舉證難度大;告誡法律性質不明確,適用情形難統一;人身安全保護令適用不暢,保護力度不足;庇護場所與家暴受害人對接機制尚需細化完善,法律援助有障礙;多部門聯動機制不完善,協調銜接配合不緊密。

“這些問題需要通過立法予以解決。”委員們建議制定《天津市反家庭暴力條例》,厘清相關法律概念和範疇,明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和村(居)民委員會等基層自治組織的職責,落實強制報告、告誡、人身安全保護令、庇護救助等制度,加強對未成年人等特殊主體的司法保護,強化法治宣傳教育,形成齊抓共管、社會共治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格局。

委員們提出,要對家庭暴力行為及法律適用範圍做進一步界定。根據現實生活中的家庭暴力行為手段,枚舉出身體和精神暴力侵害的表現方式,同時將通過網路實施家庭暴力違法行為列入其中,將家庭成員以外具有監護、撫養、扶養、寄養等共同生活關係的人和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納入保護範疇,強化對執法部門、司法機關辦案指引,加大對受害人的保護力度。

“要健全完善家庭暴力案件的接警、處警與警情管控機制。在現有公安機關接警處置案由類別中單獨劃分出家庭暴力類別和警情級別,將家庭暴力案件接警、處警過程納入移動警務終端、110報警系統和執法辦案系統,將家庭暴力告誡書及檔案資訊錄入公安警務資訊綜合應用平臺相關業務模組,規範警情處置,做好家庭暴力案件的統計、研判、管控和預防。”委員們呼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