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醫藥在與新冠肺炎疫情的博弈中打了漂亮的一仗,中醫藥效能在全世界聲名鵲起。
然而由於國內對中醫藥智慧財産權的保護意識的薄弱,耗費大量資源形成的智慧財産權未獲得相應的保護,甚至由國外搶先進行智慧財産權申請。
“自古以來,我們對中醫藥智慧財産權的保護意識非常薄弱,大批古代經典名方被公開,這些寶貴的中醫藥財富智慧財産權未獲得相應的保護,甚至由國外搶先進行智慧財産權申請。另一方面,國家相關部門也大規模公開了中成藥處方和處方量,使大量中成藥失去了新穎性,也導致國外輕易獲得我國中成藥産品資源。”省政協委員、農工黨廣東省委會秘書長龍建平説。
有專家指出,我國智慧財産權制度發展時間不長,對保護中醫藥的下游創新成果,如中成藥、中藥的有用提取等確實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其下游成果並不能完全符合智慧財産權保護的要求。
因此,充分發揮中醫藥在我國醫藥衛生事業中的作用,建立符合中醫藥特色的智慧財産權保護體系,是重大課題。在廣東省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期間,農工黨廣東省委會就此問題提交了《關於推動嶺南中藥名方(秘方)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建議》。
提案指出,目前中醫藥專利存在無效專利多、過期專利多、個人非職務發明多、傳統大復方中藥組合多等問題,導致保護效果差強人意,不能適應國際競爭的要求。
為此,提案建議建立“廣東省中藥名方(秘方)資源庫”,將寶貴的中藥資源充分挖掘出來並及時加以妥善保管。同時,組建中醫藥智慧財産權法律業務專家顧問團,為中醫藥智慧財産權保護提供法律支援。
提案建議政府部門設立中醫藥智慧財産權保護專項資金,一是用於鼓勵企業對中醫藥智慧財産權進行挖掘,對中醫藥經典名方形成“從頭至尾”的整體保護,從而達到保護中藥名方(秘方)智慧財産權的目的。二是用於鼓勵企業申請國際或國外專利,引導企業積極申請國外專利,尤其應結合“一帶一路”倡議、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國際合作,推動中醫藥積極拓展國外市場。三是用於支援中醫藥智慧財産權的國際保護訴訟等。
龍建平也表示,可參考西藥一般只公開主料、不公開輔料的做法,建議國家相關部門在滿足醫生和患者知情權的前提下,對中醫藥審批公示、國家藥典出版發行的資訊及發行範圍應該合理保留,避免中藥資源再一次流失,為增強中醫藥企業國際競爭力保留最後一道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