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遼寧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劉國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國強毫無理想信念,初心不正、思想不純,與黨離心離德,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毫無規矩意識,盲目聽信“政治騙子”,花費鉅資跑官買官被騙,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購買房産,公車私用;違規決定使用技改貼息資金髮放定額補助,造成國家財産重大損失,違反保密規定;毫無道德底線,腐化墮落,家風敗壞,對家人失管失教;毫無紀法觀念,在分管領域擅權妄為,大搞權錢交易,在企業經營、職務晉陞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劉國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國強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遼寧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劉國強簡歷
劉國強,男,1953年12月生,漢族,遼寧本溪人,工學碩士,高級工程師,享受國務院特殊專家津貼待遇。
1968年10月至1970年09月,遼寧省本溪縣蘭河峪公社下鄉知青;
1970年09月至1978年03月,本溪鋼鐵公司運輸部工人;
1978年03月至1982年01月,大連鐵道學院(現大連交通大學)電氣工程系工業電氣自動化專業學生,獲工學學士學位;
1982年01月至1996年04月,本溪鋼鐵公司熱連軋廠、冷軋廠電氣車間技術員、車間副主任,機動科、綜合計劃科、工程科科長,廠長助理、副廠長,冷軋廠廠長兼黨委書記;
1996年05月至1997年04月,本溪鋼鐵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1997年05月至2000年03月,本溪鋼鐵集團公司總經理(其間:1992年03月至1995年12月,在東北大學自控係工企自動化專業讀研究生,獲工學碩士);
2000年03月至2001年01月,遼寧省本溪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01年01月至2001年05月,遼寧省本溪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1年05月至2013年01月,遼寧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13年01月至2017年01月,遼寧省政協副主席。
(總臺央視記者 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