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天津市委會建言補齊農村養老短板 子女外出務工,農村老人誰照顧?

發佈時間: 2020-12-07 08:53 | 來源: 人民政協報 | 作者: 張原李寧馨 | 責任編輯: 李培剛

“農村外出務工人口增多,留守農村的老人依靠子女供養已不能完全解決養老問題,應按照實現農村助餐、醫療等養老服務基本全覆蓋的原則,在‘十四五’期間補齊這一短板。”日前,民盟天津市委會針對農村養老工作開展調研,提出針對性建議。

目前,農村養老主要面臨制度保障不健全、養老保障資金不足、服務設施供給嚴重不足、醫養結合不緊密等問題。民建天津市委會調研組提出,要完善農村養老制度體系,探索政府主導的農村互助養老模式,多渠道籌集農村養老資金,搭建農村老人資訊服務與管理平臺,提高農村養老機構和設施建設水準,推進基層醫療衛生與居家養老服務結合。

據民建會員韓再介紹,針對建立健全服務主體保障制度,調研組進行了深入分析。包括服務主體資格的審查制度、老年人分級分類管理制度、農村養老服務協議制度、農村獨居老人巡防制度、適老化服務培訓與專業養老服務人員培訓制度、老齡化人口數據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統一的志願服務時間儲蓄與通兌機制等。此外,建議引入金融養老保障制度,包括困難老人親屬專職照顧補貼制度、強制商業保險制度、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探索建立農村養老轉移支付制度等。

“民政等主管部門要制定互助養老模式實施的指導性政策,以政府的公信力為基礎,設立時間儲蓄銀行,制定儲存價格、提取價格、兌換機制、服務標準等,由相對年輕、生活可自理的農村老人,為年齡較大的老人提供服務,服務時長兌換為相應的可享受的新一輪互助養老服務時長。”韓再告訴記者,要提高城市反哺農村的力度,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彌補我國城鄉二元結構導致的農村貧困人口養老資金缺口。要充分發揮鄉鎮企業、行業協會、個體經濟、知名人士等社會力量的作用,通過捐贈、有償參與等方式參與農村互助養老事業,實現互助養老資金來源的多元化。國家也要出臺金融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具有一定公益性的社會資本進入農村養老服務。

調研組建議由民政部門牽頭,對在農村地區居家養老的人口逐一登記,採集年齡、身體狀況、家庭供養情況等相關資訊,建立老年人數據庫及臺賬,實現資訊化管理。對現有幸福養老院進行集中改造升級,配備醫療設施或與就近醫療機構建立協作機制,實現醫養結合。農村可充分利用閒置的校舍、民房、廠房、倉庫、老村部、祠堂等資源,在建制村、較大自然村因地制宜配建互助養老服務設施,並配備廚房、用餐室、衛生間、電視房、休息室等功能場所,配備老人所需基本生活設施,有計劃推進適老化改造,為輻射區域內農村老人提供養老服務。同時,建立村醫參與健康養老服務激勵機制,提高醫務工作者服務農村的積極性,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平臺,廣泛為農村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提供綜合養老醫療護理服務。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與農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簽約工作,優先為農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到府巡診服務,並逐步推進家庭養老床位建設,實現村醫為失能失智等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方面服務。

“建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逐步將心理關愛、老年康復、老年護理、安寧療護等老年健康服務延伸至基層,建立起綜合連續的農村老年人健康服務體系。”針對農村養老服務人員欠缺現狀,調研組建議建立多元參與的農村養老服務隊伍,引導職業院校開設養老服務需求相關專業,並對現有護理人員進行在崗培訓和繼續教育。建立下崗職工、返鄉農民工培訓機制,提供心理知識、護理、醫療健康培訓等,充實養老服務人員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