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處方藥“開閘”如何放而不亂

發佈時間: 2020-12-05 15:26 | 來源: 工人日報 | 作者: 劉旭 | 責任編輯: 江虹霖

11月12日,國家藥監局綜合司發佈《藥品網路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在確保電子處方來源真實、可靠的前提下,允許網路銷售處方藥。這意味著,一旦新版管理辦法通過,網售處方藥即將“開閘”。

11月24日,不到23分鐘,瀋陽咽炎患者黃梅就在一家電商平臺上買到了一盒處方藥——阿奇黴素分散片。在定位地點附近的藥房選中藥品,認證用藥人身份,完善處方資訊:線下已確診疾病、有無不良或過敏反應,再選擇“免費問診並開方”就可以購得。

“以往我要跑到藥房讓坐診醫師開處方,現在動動手指就可以了。”黃梅説,網售處方藥給她帶來便利的同時,也讓她有著擔憂:電子處方開的太敷衍,藥品送達過程無監管。

11月12日,國家藥監局綜合司發佈《藥品網路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在確保電子處方來源真實、可靠的前提下,允許網路銷售處方藥。這意味著,一旦新版管理辦法通過,網售處方藥即將“開閘”。《工人日報》記者採訪多位患者、醫師、藥房經營者了解到,對於網售處方藥“放”與“不放”存在不小爭議。

便宜又方便,不必跑醫院單純“開藥”

“遇到平臺有滿減優惠券時,一盒阿奇黴素分散片能省34.8元。”黃梅説,不同網上藥店間的同一種藥品價格相差懸殊,但普遍加上運費後仍比實體藥店便宜。她舉例説,在家附近的實體藥店買阿奇黴素分散片,一盒6片(每片0.25克),要26.9元,而在網上藥店買一盒12片(每片0.25克),只要13元,運費只有6元。

“一年跑8次醫院只為掛號開藥,要是能在網上買藥就太棒了!”國家放開網售處方藥新聞報道一齣,張鐸就拍手叫好。2015年,張鐸被診斷患有橋本甲狀腺炎,需要長期服用左甲狀腺素鈉片,每日兩片,一盒藥100片25元。該藥品是處方藥,按相關規定,醫生每次只能開一盒,平均一年要去醫院開藥8次。她要坐一個半小時的公交車到醫院,每次掛號費10.06元,再加上誤工費,一年為了開藥就要多花300元。“週末醫生不出診,每次都要請假,耽誤工作還折騰。太多慢性病患者去醫院看病就是為了開藥。”張鐸説。

疫情突發,患者網路購藥的需求驟增。10月29日,據2020京東健康合作夥伴大會數據統計,2020年上半年,京東健康收入88億元,同比增長76%。2020年上半年日均問診量相較2019年同期增長6倍,目前京東健康的年活躍用戶達7250萬人。

“網售處方藥放開同時能減少藥房的物流成本,增加藥房收入,方便患者異地拿藥。”瀋陽一家連鎖藥房店長陳先勇説。該藥房與京東健康合作,開通了藥急送,月營業額增加了40%。以往患者到藥店選購一種缺貨藥品,藥房需要等待一週一次的物流送藥,由庫房或其他藥店調貨。這時,往往患者不願等待選擇從其他藥店購買。陳先勇表示,一旦網售處方藥放開,藥房可以就近調貨由第三方平臺直送給患者,這大大減少了藥房的物流成本,對於缺藥地區的患者也是好事。

電子處方亂開、處方藥濫用等風險仍高

2013年開始,網售處方藥的“閘門”已經幾開幾合。2013年,原國家食藥監總局曾分別批准河北省、上海市和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網際網路第三方平臺藥品網上零售試點工作,期限為一年。2016年8月,網際網路第三方平臺藥品網上零售試點工作被叫停。2018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提出,醫師掌握患者病歷資料之後,可以線上開具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處方。

這期間,因網售處方藥在電子處方開具、藥品品質安全、患者使用上難監管,導致放開網售處方藥的反對聲音不少。

當天,黃梅網購處方藥後,網際網路醫院進行復診開方,她發送了“嗓子疼”“吞咽有異物感”等症狀,醫師迅速地開具了電子處方,並對過敏和不良反應例行詢問,之後沒有其他查驗行為。“我是線上下醫院確診的咽炎,如果沒有確診,僅憑這兩個常見症狀,也有可能是感冒、扁桃體炎或鼻竇炎,很可能出現用錯藥的情況。”黃梅説。

陳先勇表示,目前的網售藥運輸存在漏洞。第三方平臺的快遞員將藥品像普通商品一樣運送,一些藥品要求低溫運輸根本做不到。而且,運送前後沒有對藥品進行拍照確認,存在中途換藥的風險。

“網購處方藥這種特殊品,會因溝通不暢帶來醫藥安全隱患。”陳先勇舉例説,比如羅紅黴素、阿奇黴素等許多藥品,藥盒上面的計量標注是毫克,很多人不知道服用的劑量,而過量食用會引發安全問題。相比于網購,藥店人員會當面告知顧客,並提醒限量是多少,顧客容易記住。此外,一些處方藥容易和其他藥品産生衝突,同時吃一大把藥,也很容易出現問題。

瀋陽一家三甲醫院心血管內科副主任醫師王淑華最為擔憂的是,網售處方藥放開後,患者濫用情況會增加。“網路發達,如今許多患者習慣先去百度一下,自己給自己診斷,看到症狀類似就去藥店拿藥,翻看藥品説明書,按説明書上用藥。如果劑量過多或不足,很有可能加重或延誤病情。”王淑華説。

每個環節都不放過監管

“處方藥從藥房到患者手中,每一個環節都有強有力的監管,才能讓網售處方藥放而不亂。”王淑華説。

《藥品網路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第十條明確了網路銷售者的義務,處方藥向個人銷售藥品的,還應當建立線上藥學服務制度,配備執業藥師,指導合理用藥。王淑華表示,藥品零售企業通過網路銷售處方藥的,應當核查電子處方來源的真實可靠,並按照有關要求進行處方調劑審核,對已使用的處方進行電子標記,確保電子處方一單一用,用後作廢。

陳先勇表示,第三方平臺和藥品銷售企業合作,建立好相關監管制度。比如,建立藥品網路銷售安全管理制度,實現藥品銷售全程可追溯、可核查。建立並實施保障藥品品質與安全的配送管理、交易記錄保存、投訴管理和爭議解決、藥品不良反應資訊收集等相關制度。

對於網售處方藥開放程度,王淑華認為,有條件的開放是必經之路。先對長期吃某一種藥的慢性病患者開放,網上購藥相對便宜的,患者可以自行在網上購買。網售機制完善後再全部放開,提防有些“老病號”久病成醫,亂拿藥、瞎吃藥、擅自更改處方。

針對目前選擇網購處方藥的患者,王淑華建議要注意藥品的有效期、保質期以及生産日期。注意藥品的準字號,一些健字號、食字號標識,並不是藥品。在服藥之前,有條件的最好諮詢醫生之後再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