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政部門公佈“30天離婚冷靜期”流程

發佈時間: 2020-12-02 11:13 | 來源: 央視新聞 | 作者: | 責任編輯: 李培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法典中諸如“離婚冷靜期”等引起熱議的條款,上海將如何落實?

12月1日,距《民法典》正式實施還有30天,上海市民政局對外通報上海民政部門貫徹實施《民法典》的相關準備情況。

在婚姻登記制度方面,《民法典》新增了30天“離婚冷靜期”制度,明確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的三十日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上海市民政局介紹,根據《民法典》規定,今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的流程變成——

夫妻雙方首先要向婚姻登記機關遞交離婚登記申請;

等待三十天,在三十天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如果三十天內,雙方都沒有到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在接下來的下一個三十天內,雙方要共同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

在第二個三十天內,雙方沒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的,即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經審查,由婚姻登記機關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據介紹,為落實相關新規定,今年,上海市民政部門對婚姻管理資訊系統進行了升級改造,專門研發了針對離婚冷靜期的操作模組。市民在“一網通辦”上進行離婚登記的預約,也將調整為離婚登記申請預約。今後,市民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的,可以繼續在網上進行預約(含移動端和PC端)。婚姻登記員也可以通過預約系統,了解市民申請離婚登記的情況。

此外,為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婚姻家庭和諧穩定,傳承好家訓好家風,擴大婚姻家庭文化覆蓋面,上海市民政局目前正在與上海圖書館合作建設上海傳承家譜家訓服務平臺,並將於明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實施日,實現家譜家訓服務平臺移動端功能上線。力爭明年年中,實現家譜家訓服務平臺PC端功能的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