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城市推進“協商在一線”工作記事

發佈時間: 2020-11-26 10:35 | 來源: 人民政協報 | 作者: 毛麗萍 | 責任編輯: 和海佳

日前,湖北省宜城市委印發《宜城市“協商在一線”工作規則》。該項工作規則不僅對充分發揮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作用,重點推進“協商在一線”工作進行了制度性規範,也將建立“三級書記抓協商”作為一項重要機制,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協商在一線”各環節之中。

2019年8月,宜城市政協六樓會議室,一場“走進農村電商”的基層協商會在這裡舉行。門口迎接大家的是宜城市委書記郭靜。一次基層協商會,市委書記都來了,意義不一般。這是宜城市政協作為湖北省“協商在一線”試點後舉辦的首場“協商面對面”。

郭靜全程參加協商會,並提出了意見:“各位委員和電商代表提出的問題看似簡單溫柔,但問到了政府工作中的短板和關鍵處,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問題背後的工作不足,只有互動深入了,把問題理清了,協商才能不落空,才能真正把群眾關心的事做到讓群眾滿意。”

首次協商會上,電商代表提出的部分問題得到及時解決。針對板橋店鎮鮮果電商楊興文提出的在鮮果産地建設簡易貨棚問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于協商次日就深入現場勘察選址、支援籌建。

2020年5月18日,郭靜再次參加“協商在一線”活動,走進該市學苑社區,各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社區幹部、政協委員、部分業主代表坐在一起,聚焦社區治理存在的突出問題,探索如何發揮黨建引領的作用協商社區治理難題。隨後,該市出臺了一整套黨建引領“三方共治”指導手冊,建立了社區黨委、業委會、物業服務公司“三方共治”的工作機制。

在市委書記的示範帶動下,鎮(辦)書記貫通上下,精準把握市委推進“協商在一線”的精神實質,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推動協商成果落實。村(社區)書記找準定位,直面群眾,了解群眾所思、所想、所盼、所願,就地解決問題,疑難問題及時彙報,將疑難問題變為協商議題,確保群眾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三級組織上下聯動、三級書記齊抓共管,推動“協商在一線”成為宜城民主政治建設、基層社會治理的“金字招牌”。

地處宜城市城鄉接合部的宋玉社區,轄區居民來源複雜,管理停滯,是全市信訪矛盾的高發區。今年7月1日,社區下轄的光彩市場因欠費被集體停電,矛盾再次升級。社區書記尚俊聞訊趕到現場,及時協調恢復供電,事態暫時得到平息。

但尚俊深知,要想真正化解矛盾,必須從根本上解決老百姓反映強烈的“物業費、水費、電費過高”等問題。但這些問題,光靠社區是解決不了的。於是,她想到了該市正在大力開展的“協商在一線”活動。

市政協副主席黃桂芳接到求助後,立即召集政協委員、業主代表、物業公司、社區幹部、水電公司、住建部門等負責人前往現場調研。經前期調研後,7月20日,“協商在一線”走進宋玉社區,召開專題協商會議。在充分聽取各方代表意見後,最後達成共識:物業費調整為0.5元每平方米,水費2.95元每噸,電費0.8元每度。費用下調後,所有商戶簽字承諾,不再拖欠物業費和水電費。自此,困擾該市場長達5年之久的“老大難”問題圓滿得以解決。

郭靜説,人民政協一頭連著黨委政府,一頭連著基層群眾,是解決“最先一步路”和暢通“最後一公里”的橋梁紐帶,要深入推進“協商在一線”工作,打造基層治理現代化的宜城樣板。

適應新時代基層政協工作要求,宜城市在落實湖北省政協“協商在一線”試點工作中,建立“1+10+20”協商格局。市政協作為協商活動的組織者,明確政協黨組搭平臺,協商市級層面的事,10個專委會(含研究室)搭平臺,協商市域某一方面的事,20個委員活動組搭平臺,協商市域界別和鎮(辦)的事,保證了全域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