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民主有效賦能基層治理

發佈時間: 2020-10-28 10:20 | 來源: 人民政協報 | 作者: 陸洪勤 | 責任編輯: 李晶

社區是社會治理的基本單元,杭州市富陽區政協依託“請你來協商”平臺,探索在村(社)開展協商,助推基層社會治理,打通了政協服務群眾的“最後一米”。

在村(社)開展基層協商民主,需要解決協商制度不夠健全、協商主體差異性大、協商品質不夠高等難題,富陽區政協在實踐中突出了明、實、專三個字,確保協商程式規範、協商平臺到位、協商力量充沛。

聚焦“明”字,實施“六步”協商法。明確協商程式,即徵集意見建議、確定協商議題、做好協商準備、開展協商活動、通過協商結果、運用協商結果六個環節。倡導行政村結合“五議兩公開”等村級民主管理制度,推行廣大群眾有序參與協商的“眾議”。

聚焦“實”字,搭建協商平臺。重點回答好誰來議、在哪議,以“固定+靈活”的形式組建村(社)協商組織,固定人員一般為屬地政協委員、鄉賢、村(居)民代表等,靈活人員為與議題相關人員;以“室內+室外”“標準+靈活”的方式配置協商場地,室內標準設立“請你來協商·××村(社)協商議事廳”,室外靈活因地制宜設置“議事長廊”“議事角”“議事亭”等。

聚焦“專”字,夯實協商力量。為發揮政協專門協商機構優勢,富陽區政協配套了區政協領導和專委會聯繫鄉鎮(街道)、政協委員聯繫屬地鄉鎮(街道)、政協界別小組聯繫鄉鎮(街道)政協委員聯絡組、政協委員工作室聯繫服務村(社)、屬地政協委員聯繫村(社)等五項聯繫制度,為村(社)開展協商民主加強力量保障。

經過實踐,區政協找準了政協協商與基層協商的結合點。在村(社)開展協商民主,有效彌補了村(社)基層協商議事機構不健全的短板,推動了政協協商向基層縱深發展,強化了“請你來協商”平臺模式對基層協商的示範引領作用,形成政協協商與基層協商有效銜接、互促共進。同時,按照“不建機構建機制”的理念,以新的維度推進了政協工作向村(社)延伸。

打通了基層政協參與社會治理的關節點,推動基層社會治理水準提升。通過把協商平臺搭建到群眾家門口,暢通了各方利益訴求表達渠道,讓群眾在協商中更有參與感、體驗感、獲得感。比如在富陽後周社區,通過居民議事廳開展協商破解了馬路停車場、垃圾投放集置點、小餐飲整治等困擾社區治理多年的難點堵點問題。

抓住了政協工作“雙向發力”的著力點,在基層彰顯了中國式民主的生機活力。協商的過程,不僅是充分表達意見,達成解決問題“最大公約數”的過程,更是宣傳方針政策,融洽幹群關係,凝聚共識的過程。

進一步推進協商民主在村(社)發展,要始終堅持黨對協商民主工作的領導。在村(社)開展協商,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基層協商中的領導核心作用,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等基層黨委要把政協工作納入大黨建格局之中,一體部署、一體推進,從而形成對接效應。基層政協要主動參與和服務基層協商,對基層協商的民主精神培育、協商制度體系創新、協商能力提升、協商品質提高等方面提供支撐。各利益主體通過共同商量、相互溝通、交換意見,以尋求共識、達成協定。這種方式,既彰顯了中國政治文化傳統的底蘊,又蘊含了“中和”文化中和平處理矛盾與衝突的內涵。要在村(居)民群眾中廣泛倡導協商精神,營造協商氛圍,培育弘揚“眾人的事由眾人商量”的協商文化。

(作者係杭州市富陽區政協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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