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1萬項“證明”被清理:“減證便民”改革為群眾辦事創業“減負”

發佈時間: 2020-10-19 10:19 | 來源: 新華網 | 作者: 白陽 | 責任編輯: 江虹霖

“證明你媽是你媽”“證明你是你自己”……曾幾何時,花樣百齣的“奇葩證明”是群眾創業辦事的“不能承受之重”。

“十三五”期間,黨中央、國務院持續深入開展“減證便民”行動,加快部門資訊共用、簡化辦事辦證流程。司法部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底,各地區、各部門已取消證明事項13000多項,有效縮短了群眾辦事時長,節約了行政服務成本。

中國人民銀行取消“戶口遷移證明”等11項證明事項,行動不便、無自理能力等無法自行前往銀行的存款人,其代理人在辦理相關業務時不再被要求出具關係證明文件;司法部取消涉及律師執業管理、社區矯正實施等28項證明事項,律師執業不用再提交“申請人的執業經歷證明”等;北京市取消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設定的全部證明,群眾的辦事申請通過提交證件憑證、部門內部核查或綜合調查等方式即可辦理。

據悉,司法部正在匯總審核國務院相關部門擬保留證明事項清單,為證照辦理進一步“做減法”。

編制“一”張承諾清單、提供“二”類承諾模板、建立“三”種承諾制度、打好“四”種承諾補丁……這是浙江省台州市打造“無證明城市”的經驗。2019年,司法部組織天津、上海、浙江等13個省、直轄市和公安部、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5部門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探索建立“減證便民”的長效機制。

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後,行政機關在辦理有關許可登記等事項時,不再索要證明,而是將證明義務、證明內容以及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在其作出書面承諾後便直接予以辦理。

據統計,截至2019年底,試點地區和部門累計試點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約2500項,涉及公安戶籍、交通運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60多個領域,有效從制度層面解決了群眾辦事難、辦事慢、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

“‘奇葩證明’問題的産生,根本在於政府履職不到位。從開展證明事項清理到推廣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這個逐步深入的過程,也是政府治理能力不斷提升的過程。”司法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副局長徐志群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