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口多,基數大,再加上中國人歷來“好面子”的習俗,使得中國的餐飲浪費嚴重。據相關調查統計,我國每年浪費的糧食約3500萬噸,這個數字接近中國糧食總産量的6%。中國人一年在餐桌上浪費的糧食高達2000億元,被倒掉的價值食物相當於2億多人一年的口糧。
造成餐飲浪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最重要的原因是:無法可依。雖然針對現實中存在的種種浪費食物的行為,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厲行節約反對食品浪費的意見》,但是該意見主要的作用是針對官員吃喝的問題,制止了吃喝風,但對於全民性的浪費食物,還無法可依。未形成不敢浪費的懲戒機制、不能浪費的防範機制、不易浪費的保障機制。
為遏制觸目驚心的餐飲浪費行為,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方面著手:
第一,國家應當制定完善反對餐飲浪費的專項法律法規,儘快出臺《厲行節約反對食品浪費條例》。習近平總書記對制止餐飲浪費行為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加強立法,強化監管,採取有效措施,建立長效機制,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我國憲法第十四條規定:國家厲行節約,反對浪費。通過立法反對餐飲浪費,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憲法條文的具體體現。近年來,歐洲國家反對餐飲浪費的一些做法值得我們借鑒。如法國制定了《食物浪費法案》,對浪費食物的行為進行嚴厲的打擊;義大利制定了《反食品浪費法》通過減免稅收等手段避免食物浪費。中國應當結合本國的實際情況啟動反浪費立法,把浪費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制定具有中國特色的遏制餐飲浪費的法律。但是由於立法資源有限,我們可以採取國務院進行專項立法,儘快制定《厲行節約反對食品浪費條例》,對反浪費的行為進行規定,待時機成熟,再上升為法律。在制定《厲行節約反對食品浪費條例》時,應當確立“公款浪費問責入罪、私人浪費教育罰款”的基本原則;同時,要明確具體的處罰措施。只有將反浪費行動納入法治軌道,依法制止、防範和懲處浪費行為,才能從根本上制止浪費行為,形成“不敢”、“不能”、“不易”浪費的長效機制。
第二,加快反對餐飲浪費的地方立法,增強中央對地方立法的技術指導力度。中國國土遼闊,每個地方的飲食習慣不一樣,因此,各地應當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出臺相應的地方立法或實施細則,將國家的法律落到實處。比如,各地可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明確公款接待的具體規格、標準和費用細則;當地婚喪嫁娶的範圍、辦席標準和規模、彩禮、禮金等上限等具體規定。使國家的法律與當地的風俗習慣相適應,使法律得到更好的貫徹實施。
第三,建立執法監督管理機制。明確執法監管的重點內容、監管方式、發現問題的處理方式等內容。比如:對於發現的浪費行為,任何公民都可以進行舉報,執法部門接到舉報後應當立即處理;對公款浪費,追究行為人的行政法律責任,數額巨大、情節極其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普通消費者的浪費行為,採取教育或罰款的方式。建立完善的執法監督管理機制,以有效震懾餐飲浪費行為。
(作者係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金臺律師事務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