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中山市政協就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立法協商建言

發佈時間: 2020-08-21 09:07 | 來源: 人民政協報 | 作者: 林儀;揭春雁 | 責任編輯: 盧佳靜

廣東中山市政協就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立法協商建言 “應該立老百姓滿意的法”

垃圾分類標準如何確定?垃圾分類主體權責如何劃分?……8月17日晚,廣東中山市東區花苑社區花園新村的小廣場燈火通明,一場關於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立法的協商活動正在熱烈進行。

場內,政協委員、專家學者、企業代表和社區居民代表圍繞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及其立法工作“重點”“難點”暢所欲言。場外,有60萬人次通過點擊現場直播觀看和參與立法協商工作。這是中山市政協首次創新性地將立法協商會從機關辦公室搬到社區廣場,通過“現場座談+直播”線上線下聯動,廣泛收集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

為什麼開展這一場別開生面的立法協商活動?市政協副主席林少棠介紹道:一方面是基於推進“開門立法”的考慮,地方立法應該立老百姓滿意的法,希望以此帶動垃圾分類的新時尚。另一方面希望通過立法協商活動,為目前如火如荼的創文活動再添上一份力量。

今年4月以來,中山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步伐不斷加快,立法工作也被列入工作日程。中山市城管和執法局牽頭起草了《中山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草案)》(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舉行這樣深入社區、公開透明的立法協商會,是政府立法工作的首次。”市司法局局長趙小冰説,本次立法,旨在首先制定一個生活垃圾管理的制度框架,此外還需要進行其他立法和制定規範性文件進行全方位的完善,垃圾分類、保護環境、生態建設任重道遠。

討論中,市政協常委、民盟中山市委會副主委段亞平建議,《管理辦法》應考慮到如何妥善處理好大件生活垃圾的投放、收集、處理,建立一套完整高效、科學合理的大件垃圾回收利用體系。市政協委員、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翁計傳認為應在《管理辦法》中,對推動源頭減量目標,作出相應的要求與規定,並引導全社會逐步實現自覺精準的“分類投放”,讓垃圾分類投放成為全民共識和全民自覺。

社區生活垃圾該不該“定時投放”?這本該是垃圾分類的題中之意,但在居民的實踐中犯了難。

“這可能和大家的工作時間和生活習慣有衝突。”市政協委員、廣東邦傑律師事務所主任寧淑娟表示,在一些先行地區,不少市民的工作時間與投放時間有衝突,還有市民有“垃圾不過夜”等投放習慣,導致定時投放生活垃圾名存實亡。為了保障《管理辦法》的實施效果,建議不對垃圾投放進行時間上的限制,提升可操作性。

花苑社區是中山市東區首批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試點單位之一。為提升居民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的積極性,今年花苑社區率先制定《東區花苑社區生活垃圾分類“時間銀行”積分制工作方案(試行)》,目前已對社區的垃圾收集點進行了整改並設立了垃圾分類督導員。

花苑社區黨委書記黃敏銳建議,應加大對基層普法宣傳力度的投入。“我們進行推廣過程中,很多居民對垃圾分類後的末端處理表示懷疑,建議政府應拍攝一條宣傳片為市民釋慮。”黃敏銳説,要讓更多居民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渠道了解認識《管理辦法》,提高實施效果。

垃圾分類管理與人民群眾息息相關,還有物業服務企業、環衛公司、運輸企業和垃圾處理廠等多種類企業參與其中。市政協委員、廣東國融律師事務所主任唐國雄建議在地方立法中,建立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地方立法及政策制定機制,充分保障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在制度建設中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政企協同構建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立法工作需要凝聚全社會的智慧結晶,集腋成裘。”趙小冰希望社會各界繼續關注、支援中山市地方立法工作,為中山提供打贏經濟翻身仗、實現高品質崛起的法治保障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