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何看中這幾條——港澳委員談大灣區“金融30條”

發佈時間: 2020-08-14 10:06:37 | 來源: 人民政協報 | 作者: 徐金玉 | 責任編輯: 盧佳靜

近日,自人民銀行等四部委今年5月出臺《關於金融支援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金融30條”)以來,各地積極開展系列舉措,紮實推進“金融30條”落細落實、用盡用好。其中涉及港澳的內容,也引發港澳全國政協委員的高度關注。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金融發展協會主席、安德資本主席魏明德對其中的第24條最為關注。“這條內容以綠色金融為關鍵詞,指出要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合作,支援香港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中心,建設國際認可的綠色債券認證機構等。”魏明德説,綠色金融正是他工作中重點關注和發展的方向。

“安德資本牽頭成立並管理‘亞洲綠色科技基金’,結合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和內地的技術、工程、裝備等優勢,投資亞洲區內環保能源和科技項目,推動‘一帶一路’建設實現可持續生態目標。我們十分欣賞大灣區內一些很有潛力的綠色科技企業,希望在金融市場的幫助下,輔助其發展壯大,讓這些卓越的綠色科技落地在更多地區。”

為此,他建議在粵港澳大灣區成立以香港為總部的綠色銀行,把公私營資金導入和推動綠色經濟領域,為綠色基建、綠色科技和清潔能源等項目提供項目投融資、擔保等。在資源分配上,對綠色、低碳、環保産業有所傾向,同時回避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不符合國家綠色發展的項目。除了考察資産負債表、經濟效益外,也要看企業是否環境友好、資源節約,是否履行社會責任。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中文大學工程學院副院長黃錦輝首先注意到第26條、第27條內容。加強科技創新金融服務、大力發展金融科技,這兩條內容有一個共同的關鍵詞———科技。“科技與金融日益深入融合,改造、重塑了傳統金融業,構建了諸多新興金融生態,不僅能夠促進金融創新,還大大提升了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在這方面,可以積極對接香港院校和科研機構,與內地市場相結合,促進科研成果轉化,積極探索研究推進金融對接科技産業的服務模式創新等。”黃錦輝説。

與此同時,黃錦輝也十分期待第20條的落實——支援規範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相關基金。“我關注到香港一些企業,十分看重大灣區的發展機會,並計劃好投資相關項目。如果有相關基金能夠儘快確定和落實,適時跟上發展機遇,會很有助力作用。”黃錦輝説。

全國政協委員、澳門中橋投資集團主席兼總裁孫恩光在實際工作中已經感受到了“金融30條”的落實力度。“例如,廣東省政府發佈了落實金融支援大灣區建設意見的實施方案,從5個方面提出了80條具體落實措施;深圳市政府制定了50條行動措施85項細分任務,推進落實金融支援粵港澳大灣區……其中有的措施已經落地或者已經在個案處理、先行先試中,各級政府的政策創新將大力推動大灣區發展和推進澳門融入大灣區建設。”孫恩光也注意到,總體而言,《意見》還屬頂層設計,他非常期待主管部門儘快出臺操作細則以便相關條款儘快落實到位。

“例如,第16條、第19條等多條內容指出的,琴澳深度合作區建設,如何在監管層面和資金融通方面相適應;粵港澳三地保險,特別是跨境車輛保險實現一單通,需要理賠屬地化原則;加快澳門金融方面立法,保護投資者利益;始終圍繞人民幣和人民幣國際化為主題,以人民幣為切入點擴大大灣區之間跨境金融合作等。”孫恩光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