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評價辦法出臺得很及時,既能有效解決提案辦理‘被滿意’現象,又能倒逼提案辦理品質提升。”日前,河南省駐馬店市政協委員張大成、李二軍等人表示。
如何從提、辦兩個環節發力,實現提案品質和辦理品質雙提升?這是駐馬店市政協重點探索的課題之一。為此,去年年底,市政協建立了提案品質評價體系,出臺了《提案品質評價辦法》,利用履職通App,對提案品質實行量化考核。在此基礎上,今年年初,市政協提案委圍繞“如何提高提案辦理品質”聯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開展專題調研,通過問卷調查、網路互動、座談協商等形式,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
7月6日,經市政協黨組同意,出臺了《駐馬店市政協提案辦理品質評價辦法(試行)》。該辦法採用百分制,從評價範圍、評價依據、評價方法、結果運用等層面對提案辦理品質實行量化考核。當提案辦理單位對提案的初評得分提出較大異議且經協商溝通不能解決時,適當引入第三方評價。辦理結果總評分低於70分的,將由提案辦理單位和督辦單位自行組織“回頭看”,同時作為提案辦理“回頭看”督辦重點對象。
“該辦法的實施,打破了以往提案辦理品質以一紙‘意見反饋表’為最終評定結果的評價模式,由‘一張表説話’到‘大家改作業’,標誌著駐馬店市政協提案工作有了一個比較全面、完整的評價體系。”市政協提案委有關負責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