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三農”大數據平臺 發揮數據優勢助力鄉村治理 | 建言中國053

發佈時間: 2020-07-03 17:22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盧佳靜

【編者按】網際網路經濟時代,數據是新的生産要素,是基礎性資源和戰略性資源和重要的生産力。探索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新增長方式,對我國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也具有重要意義。全國政協委員、臺盟中央常委、泉州市政協副主席駱沙鳴認為,通過大數據開發利用,以數據生産要素打通農業的生産、分配、流通、消費各環節,能夠助力我國鄉村振興高品質發展。

建言全文:

激活數據生産要素 助力我國鄉村治理

目前我國數字經濟規模超過35萬億元,佔GDP比重超過1/3,數據資源作為數字經濟時代的核心生産要素有創新引擎作用。2019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數字鄉村發展戰略綱要》;202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明確提出“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海量、動態、高增長、多元化、多樣化的數據作為新型的生産要素,具有傳輸快捷性、效益遞增性、時效遞減性、外部經濟性、強滲透性、超融合性、可擴展性、高流通性、高值財産性等幾方面的特性,數據通過資訊技術的收集篩選加工處理,就能形成具有更強大的決策力、發現力和更精準的流程優化能力的大數據。數據生産要素具有促進資源配置優化的作用、促進社會精細化治理作用、促進産業業態創新作用。

發揮數據的基礎性資源作用和創新引擎作用,加快形成以創新為主要引領和支撐的數字經濟。在網際網路經濟時代,數據是新的生産要素,是基礎性資源和戰略性資源和重要的生産力,也是數字經濟時代最根本的命題。要充分發揮數據基礎性資源和戰略性資源的作用,助力合理價值分配和改善傳統資源配置扭曲狀況,加快城鄉數據等要素流動,提升鄉村治理效能。探索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新增長方式,對我國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也具有重要意義。 農業經濟形態和新的農村資源配置,重構我國農村經濟和創新版圖,更好地體現創新發展;通過數據跨越時空、易傳播等特性跨越城鄉數字鴻溝,突破傳統農業發展的資源瓶頸和路徑依賴,促進城鄉區域的協調發展;利用數據這一無污染、可再生的生産資料精準的供需匹配,促進農村傳統粗放型經濟變輕、變智、變綠色,過度消費的傳統生活方式變省、變簡、變低碳。通過“三農”大數據的自由流動和應用場景打造,打破各方數據的壁壘和資訊孤島,全面挖掘和利用大數據,體現開放發展;通過山農大數據的普惠性技術創新應用,加大農村線上教育和遠端診療等公共服務普惠共用,讓新農村留人留智留錢,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農民共同富裕,讓城鄉每個人在共用發展中都人生出彩和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解決城鄉“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以實現高品質發展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出發點和落腳點,而激活數據資源和培育數據應用場景是重要的手段和途徑。要通過加快推進數據確權、數據資産化、數據流通交易、構建數據監管治理體系。通過大數據開發利用,以數據生産要素打通農業的生産、分配、流通、消費各環節,推動數據動能更加澎湃,數據紅利更加普惠,紮實做好“六穩”“六保”工作,助力我國鄉村振興高品質發展。為此,建議如下:

(一)建立“三農”的大數據平臺和交易平臺,發揮數據的配置成效性、流通自由性、要素催化性、效率增益性,放大農村勞動力和資本等生産要素在各價值鏈流通中産生價值,使鄉村社會邁向一個城鄉網路化連接、“三農”數據化描述、六産融合化發展的數字經濟新時代。按照需求、應用、服務三導向理念,借力“新基建”加快鄉村資訊基礎設施建設,只有提升對數據處理的能力,才能有更精細化的數據和精準化的施策來支撐鄉村治理和發展農村數字經濟。不但要按照各生産要素貢獻決定報酬,同時也要重視和加強農業勞動價值的分配製度正當性。

(二)在加快數字政府建設的背景下,積極推進“三農”數據化工程,建立數據資源清單管理機制,建立農村大數據生長週期表(目錄製)、數據開放應用(清單制)等,不斷提升“三農”大數據的標準化、準確化、完整化、治理化,克服資訊孤島短板,提高鄉村治理能效和智慧農業水準。加快城鄉公眾數字素養的普及和提升。開放“三農”大數據資源,讓市場主體發揮作用激發供需兩端的活力,加快農業數字化、網路化、智慧化和現代化轉型。

(三)建立若干現代農業技術數據標準創新基地和示範基地,促進鄉村生産、生活、生態空間的數字化、網路化、智慧化。將數據作為無形資産,列入會計目錄、評估資産價值、投資轉讓、融資貸款等。構建數據與土地、勞動、資本、技術等生産要素協同聯動,圍繞産業鏈、整合數據鏈、連接創新鏈、激活資金鏈、培育人才鏈。打造農業網際網路平臺和農業物聯網生態,推動智慧農業、農業電商和智慧供應鏈等發展,加快全面推進農業現代化的數字化轉型。發揮數據乘數效應,重構和優化配置資本、技術、勞動、土地配置狀況,創新創造農業新産品、新服務、新組織、新業態。

(四)構建完善“三農”大數據權屬、公開、交易、共用等規則和機制,促進數據標準化、數據資産化、數據交易增值化。通過更加合理的確權與賦權、賦能的“共票”機制,更好地促進數據的流動與分享,激發數字農業的新動能。加快“三農”數據化、線上化、市場化的進程,探索成立“三農”數據交易中心,健全數據資源交易機制和定價機制,建立兼顧安全與發展的相關數據管理和保障體系。加快農村數據生産要素市場的培育,加強農村數據要素市場體系建設和服務能力建設,提供均等化、便捷化、精準化、個性化的服務,最大限度滿足包括鄉村特殊群體的基本公共資訊服務需求在內的各種公眾需求,完善鄉村的數據治理。

(五)加強“三農”數據品質監控和評估審計治理體系。建立數據流動態勢感知、安全預警、應急處置等平臺,提高數字化、網路化、智慧化監管水準,進一步釋放農村數據資源的價值。將“三農”數據作為生産要素參與分配,進一步完善勞動、資本、技術、管理、數據等生産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初次分配機制。

(六)深化鄉村大數據開發利用,將數據優勢轉化為鄉村治理現代化的優勢。綜合運用法律技術、市場手段平衡安全發展和開放利益,支援構建農業規範化數據開發利用的新場景,加快數字農業高品質發展。重塑數字農業新賽道,注重城鄉統籌發展,發力農村新基建,打造農村數字生態,強化賦能應用,充分挖掘和釋放各種應用場景中數據要素應有的資源價值。培養更多具有複合型大數據技能的新型職業農民。提高“三農”大數據的感知、預測、預警、防範,在數據治理鄉村中發揮數據要素的倍增效率,促進數據要素驅動土地財政向數據財政轉型。

(七)改善數據要素供給匹配,尋求更多的現代農業和鄉村治理應用場景。實現以數據流吸引技術流、資金流、人才流,促進數據成為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滲透、交叉重組的“粘合劑”和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催化劑”。盤活鄉村大數據,掌握和激活大尺度氣象數據、農田的土壤墑情數據、農村土地權屬數據、農村六産業數據、農村相對貧困戶數據、農民徵信數據、農村科技能手和鄉賢數據、農業“土、肥、水、種、密、保、管、工”相關數據、農村非遺和農産品地理標誌數據、農村物流數據、農村宗教和民間信仰數據,加強數據分析能力,加快數據資産化、活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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