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政黨履職能力建設路徑選擇

發佈時間: 2020-06-10 09:21 | 來源: 人民政協報 | 作者: 錢振明 | 責任編輯: 李晶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作為當代中國國家治理的重要主體,通過履行參政議政、民主監督、參加中國共産黨領導的政治協商三項基本職能,參與國家治理,成為助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政治力量。要切實承擔好助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時代使命與責任擔當,參政黨必須加強履職能力建設,改善履職條件,提升履職本領。

參政黨履職能力是參政黨履行職能所應具備主觀條件的集中反映,主要表現為參政黨組織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成員應有的科學判斷形勢、準確把握履職方向的能力,組織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和建言獻策的能力,善於提出意見建議、開展批評和實施監督的能力,凝心聚力、組織和動員黨派成員協同參與國家治理的能力,以及主動發現和解決自身思想及作風問題的能力,並且受參政黨內部組織成員履職觀念和責任意識、組織結構及運作狀態等因素制約。國家治理是參政黨履職的作用對象,同時亦構成參政黨履職的外部環境條件。國家治理體系特別是國家治理的領導體系、組織體系、制度體系及其運作狀態,是影響參政黨履職客觀表現的重要因素。因此,參政黨履職能力建設不僅僅是一個參政黨自身建設問題,而是由外部制度完善和內部組織改進構成的系統工程。

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參政黨履職能力建設的前提。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作為中國特色新型政黨制度,規範著參政黨在國家治理中的地位和活動方式,是影響參政黨履行職能客觀表現的決定性因素。參政黨與執政的中國共産黨之間相互監督機制是否健全、政黨協商的機制和程式是否完備、作為多黨合作重要政治形式和組織形式的人民政協作用是否充分發揮,都決定著參政黨履行職能的行為方式和實際效果。

加強參政黨履職能力建設,促進參政黨更好履行職能,必須完善參政黨履行職能所需外部制度,堅持和發揮新型政黨制度優勢。要健全執政黨與參政黨相互監督機制,暢通參政黨民主監督渠道。要推進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制度化,實現參政黨組織直接參與的政黨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等各類協商的程式化。要推進參政黨履職條件保障機制的規範化,健全知政明政機制、考察調研機制、工作聯繫機制、協商反饋機制,為參政黨有效履職提供條件和機制保障。

思想政治建設是參政黨履職能力建設的首要環節。中國的參政黨作為現代政黨,作為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格局中的重要政治力量,必須強化各級組織的政黨功能,清晰自身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重要參與者和重要監督者角色。參政黨的政治建設以致力於思想教育和理論學習的思想建設為基本手段。思想建設的目的在於鞏固參政黨全體成員的政黨意識、形成統一的思想認識、增強政治認同感,特別是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這是參政黨履行基本職能,做好中國共産黨的“好參謀、好幫手、好同事”的根本前提和基本要求。

組織建設是參政黨履職能力建設的基礎性環節。組織是參政黨履職的載體。恰當的組織規模、相對穩定的組織成員、合理的組織結構、有效的組織運作,都是參政黨履行職能必不可少的要素。組織建設的任務不僅是發展新成員、培養和提高參政黨組織成員參與國家治理的素質水準、形成相對穩定的履職骨幹力量,更重要的是凝心聚力,促進組織形成嚴密的組織關係、有效的組織運作,以支援其職能履行。

要通過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增強基層組織活力,發揮好基層組織在參政黨履行職能中的基礎性作用。要強化機關建設,在參政黨內部形成強有力的履職輔助機制。參政黨機關作為承擔參政黨履職輔助性事務的專門機構,同時承擔參政黨組織體系運作的協調和參謀職能。這就要求參政黨機關作為參政黨履行職能的專門辦事機構,充分發揮好參政黨履職的參謀、協調、服務功能。參政黨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工作態度和能力水準直接影響參政黨履職表現。要通過加強機關學習教育、能力培訓和嚴格考核與激勵,以及形成必要的交流乃至退出機制,優化機關管理,提高機關工作效率和水準。

制度建設是參政黨履職能力建設的關鍵。制度是規範組織和個人行為的規則體系,是組織體系有效運轉的基本保障。建立健全各級領導班子考核評價制度、骨幹成員選拔培養制度、參政議政激勵制度、基層組織活動常態化制度、機關效能管理制度,有助於提升參政黨組織化程度,推進參政黨履職規範化。參政黨內部制度建設的關鍵,不僅在於建立各種規則,更重要的是確保合適的規則一經制定頒布能得到有效貫徹落實。制度的貫徹落實不僅取決於人的制度意識和對制度的自覺遵守,更有賴於制度執行過程中是否有相應配套的監督機制發揮作用。參政黨要建立健全內部監督機制,用監督措施來保障制度對各級組織和成員的約束力。

作風建設是參政黨履職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參政黨作風是參政黨組織及其成員在從事或參與組織活動以及開展各種履職活動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態度和行為,是決定參政黨是“什麼樣的參政黨”的外在表現,關係其外在形象,更關係其能否擁有必要的群眾基礎,關係其影響力大小,關係其在國家治理中應有作用發揮的程度和效果。一個參政黨的作風好,領導班子成員、骨幹成員能深入實際,善於調查研究,切實關注社情,認真了解民意,就能提高建言獻策品質,發揮好參政議政、民主監督和參加政治協商的作用。

堅持和發揮中國新型政黨制度優勢,把新型政黨制度優勢轉化為現代國家治理效能,必須加強參政黨履職能力建設,激發和實現參政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應有作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中國改革深化的總目標,同時也構成了參政黨履職能力提升並轉化為實際履職成效的重要制度性因素和外在推動力量。從參政黨自身的思想政治、組織、制度、作風建設著力,同時,從堅持和完善新型政黨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發力,是參政黨履職能力建設的可行路徑。

(作者係蘇州大學教授,民進江蘇省委會副主委、蘇州市委會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