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政協建言杜絕濫食和非法交易野生動物

發佈時間: 2020-03-20 09:29:00 | 來源: 人民政協報 | 作者: 林儀 曾健萍 高旭紅 | 責任編輯: 盧佳靜

廣州市政協建言杜絕濫食和非法交易野生動物  以法律治陋習用文化轉觀念

本報訊(記者 林儀 通訊員 曾健萍 高旭紅)3月2日,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官網發佈公告,對《廣州市禁止濫食野生動物規定(草案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徵求意見。此前,全國人大已審議通過《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如果不改變人們的觀念習俗,在利益驅動之下,極易導致濫食、非法交易野生動物行為‘地下化’,出現反彈。”廣州市政協委員李漢強説。

談到吃“野味”,廣東人可謂深受其害。事實上,廣東省經非典一役,于2003年9月公佈的《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規定:“公民應當養成文明、衛生的飲食習慣,摒棄吃野生動物的習俗,不吃法律法規保護、容易傳播疾病或者未經檢疫的野生動物。”

市政協委員紀德君指出,雖然我國法律法規已經明確,但民間違規食用和非法交易野生動物行為仍屢禁不止,主要是思想觀念沒有改變。據調查,自2001年到2019年,受訪群眾中表示沒吃過野生動物的從44.6%提升到了84.30%。表明公眾保護野生動物意識有一定提高,但是仍有相當一部分人肆意捕殺、食用野生動物。

“過去人們對所謂山珍野味的攝取,部分是出於生存需要,現代養殖動物完全可以滿足人類蛋白質的營養需要。科學數據顯示,野生動物的營養價值並不比家養動物好多少。”市政協委員林冠男認為,濫食野生動物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缺少科學的認知,偽科學大行其道,陋習根深蒂固。

廣州市政協組織開展了相關調研,徵集委員意見建議,形成有可行性建議的報告。該報告認為,除強制性的法律手段,還需從科普和文化上雙管齊下,推動全社會移風易俗,以“文”化人,轉變人們陳舊愚昧的思想觀念和行為習慣,才能徹底解決濫食和非法交易野生動物久禁而不止的現象。

市政協委員梁鳳蓮也提出,應弘揚中國古代生態倫理思想,其萬物一體、順應自然、重生愛物的理念在當今仍具有很強的現實價值。應予摒棄諸如吃狼壯膽、以形補形等缺乏科學依據的認識。

“身份不是吃出來的,恰恰相反,不良的飲食習慣反而會讓自己丟臉,受人鄙視。讓吃野生動物的人沒有面子,如同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市政協委員黃海妍認為,可以通過公共人物的社會影響力,推選形象大使,在全社會弘揚保護動物、敬重自然的正能量。

市政協委員胡國勝、蔡衛平建議,形成全民參與,全方位、全覆蓋、全要素的宣傳體系,鼓勵全社會參與保護,媒體和公眾有效監督,促進社會文明風尚蔚然成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