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近年來,北京市按照國務院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和網路借貸(P2P)風險專項整治相關工作部署要求,站在維護國家安全和首都安全的高度,紮實推進網路借貸(P2P)風險防範化解工作,實現了全市網路借貸(P2P)風險情況總體平穩的目標。但是當前全市防範網路借貸風險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對此,臺盟北京市委員會提出關於進一步加強網路借貸管理,防範網路金融風險的提案。
問題
一是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網貸平臺監管執法依據不足。作為網貸平臺的監管依據,國務院辦公廳的通知屬於行政規範性文件,尚不屬於行政法規,缺乏相應的強制性。文件針對網貸平臺的資格認定、關聯擔保、風控標準、資金託管標準等諸多方面,沒有明確的標準。
同時,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在整治過程中,針對網貸平臺提出“合規”要求,缺乏國家層面的法律依據和授權,只能以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形式進行監管,不僅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據,同時監管手段也嚴重不足,無法有效進行執法,存在面臨平臺企業反訴的風險。
二是針對網路借貸平台資金及相關人員的監管、懲戒有待進一步加強。地方政府由於缺乏對網路借貸平臺相關責任人及資金的強制監管權力,無法有效防止風險的發生。如今年最大的問題平臺銀豆網實際控制人在逃往新加坡之前,向10多個個人賬戶轉移大量資金,導致“爆雷”後投資人止損的可能性大大降低,需要中央與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與反洗錢系統建立聯動機制。
同時,網貸平臺借款人借機逃廢債,某些個別上市公司也公然不履行合同,造成本來穩健的平臺突然變得脆弱,破壞了社會誠信基礎。
此外,借款人散佈在全國各地,加上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及地方監管能力的不足,使得逃廢債無法得到有效的遏制,加劇了風險的嚴重程度。
三是區級金融監管部門的防風險能力建設還有待進一步完善。近年來,隨著網路借貸等多種網際網路金融的快速發展,區級金融監管部門面對龐大複雜的新型監管對象常常感到力不從心,存在監管資源不足,監管手段落後的問題,尤其是區級金融監管部門人員少、防範風險責任多、專業能力不足,無法有效防範網路借貸風險。
因此,為了進一步加強全市網路借貸風險防控工作,維護首都金融安全穩定,提出如下建議:
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為防範網路借貸風險提供法律依據
一是建議市相關部門積極向中央相關部門反映情況,儘快出臺針對網貸平臺發展的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明確網貸平台資格認定、關聯擔保、風控標準、資金託管標準等各個方面的標準,引導網貸平臺規範發展。
同時,明確網貸平臺相關領域違規行為的認定標準,明確地方金融監管工作部門在網貸平臺的職責、權利和執法權力等,為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有效執法,防範網貸平颱風險提供法律依據。二是建議北京市先行先試,儘快制定有關網貸平臺的地方性法規,有效規範轄區內網貸平臺的發展,為北京防範網路借貸風險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進一步加強對網路借貸平台資金及相關人員的監管、懲戒力度,營造良好的網路借貸環境
一是加快建設防控資金轉移機制,建立起中央與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與反洗錢系統的聯動機制,加強對網貸平台資金的有效監管,及時管控網路借貸風險,維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
二是加快針對逃廢債的信用懲戒機制建設,加大對惡意逃廢債行為的打擊力度,將惡意逃廢債的企業和個人資訊納入徵信系統和“信用中國”數據庫,開展失信聯合懲戒,切實將借款人和平臺的利益真正捆綁在一起。
進一步加強區級金融監管部門防風險能力建設,增強網路借貸風險防範工作合力
一是加強區級金融監管部門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增加區級金融監管部門的人員編制,招聘金融、經濟、法律等專業的高素質人才並開展系統性、專業性培訓,打造專業化、綜合性人才隊伍,增強網貸平臺的監管力量。
二是充分運用網路技術來開展網路借貸風險防範工作。建立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技術支援系統,通過網上巡查、網站對接、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排查摸清網路借貸總體情況,加強數據採集和輿情分析,及時預警風險。三是試點和推廣第三方專業服務。通過購買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的專業服務,提高網路借貸風險監管水準。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答覆
臺盟北京市委員會:
貴黨派提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網路借貸管理,防範網路金融風險的提案”收悉,我們會同北京銀保監局進行了認真研究,現就辦理情況報告如下:
為規範網路借貸發展,扭轉部分網路借貸偏離正確創新方向,遏制網路借貸風險事件高發頻發勢頭,自2016年以來,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北京市穩步推進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
針對提案內容,我們立即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專題研究,一致認為貴黨派所提的提案符合網貸行業實際,內容客觀,問題剖析到位,建議中肯,切中要害。
在完善法律法規方面,我們已多次向中央部門提出相關立法建議,並結合北京實際正在制定《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管條例》;在網路借貸平台資金及相關人員監管、懲戒方面,我們已與人行營管部、北京銀保監局建立了網路借貸資金管控機制及反洗錢查詢機制,同時已向人民銀行徵信部門報送多批逃廢債名單,推動將其納入社會信用聯合懲戒;在區級金融監管部門防風險能力建設方面,我們已指導並推動城六區成立專場專班,其他區成立專班,由區委政法委、區金融辦雙牽頭,發揮多部門協同防範風險的優勢,同時持續加強對區級金融監管部門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區級金融監管能力。
一、積極建言獻策,建立工作框架,做好工作指導
積極向中央部門建言獻策,結合北京實際探索建立北京網路借貸監管規定
2016年,銀保監會等四部委聯合發佈了《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規定了網路借貸的定義、業務規則與風險管理、出借人與借款人保護、資訊披露、監督管理及法律責任,已明確了網路借貸的禁止性行為、風控標準、監管部門等。但《暫行辦法》只為部門規章,法律位階太低,無法授予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執法權,因此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無法有效落實網路借貸監管規定。
為此,在全國專項整治辦、P2P網貸專項整治辦召開的座談會上,我局多次建議推動網路借貸立法工作,加強對網路借貸的法律監管,同時賦予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執法權。2018年,根據2017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本市正在制定《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管條例》,使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履行監管職責有法可依。
建立“五位一體”金融風險防範和應急工作框架,實現挂圖作戰
在市領導的親自帶領下,率先建立了“五位一體”金融風險防範和應急工作框架。
一是及早發現,強化源頭管控;
二是打早打小,堅決制止新增平臺;
三是存量整治,實現“三降”目標;
四是應急處置,快速響應,確保信訪維穩一盤棋;五是刑事打擊,建立行刑聯動機制,堅決整治金融亂象。
按照這五個階段的工作框架,挂圖作戰,緊扣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兩大任務,形成領導挂帥、市區協同、上下聯動、多方合作的工作新格局。
督促各區履行第一責任,全面加強工作指導力度
一是業務指導。制定《網貸信訪投訴答覆口徑及工作要求》《P2P網路借貸出險機構處置指引》《P2P網路借貸未出險機構良性退出工作指引》等,指導各區做好風險化解、處置、信訪維穩工作等。
二是政策指導。制定《北京市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等,結合北京實際,細化政策內容,指導各區開展整治工作。三是創新指導。指導並推動各區試點“金融機構參與推動P2P網貸三降”、“網貸風險化解處置引入法律幫助”、“通過網際網路手段限制P2P網貸業務擴張”等工作,防控金融風險。
二、集中力量,穩紮穩打,紮實推進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
加強資金監控及打擊惡意逃廢債行為
一是加強資金監控。我局與人行營管部、北京銀保監局建立了網路借貸資金管控機制及反洗錢查詢機制,對我市重點高風險網貸平臺賬戶進行適當管控,並通過反洗錢系統核實確認高風險網貸平臺違法違規行為。
二是打擊惡意逃廢債行為。匯總惡意逃廢債人名名單上報人民銀行徵信部門,推動將其納入央行徵信系統並納入社會信用聯合懲戒。
建立工作專班機制,市區形成合力
在市領導的親自指揮下,圍繞“策、穩、控、處”4個方面,市級成立了統籌協調、區域防控、政策支援、接訪維穩、宣傳監測、案件應急處置等6個工作專班,建立工作協同機制、防止關鍵人員出逃、防止資金轉移、遏制借款人逃廢債、啟動境外追逃、建立首訪負責制、倡導良性退出、建立標準化應對處置工作方案等8項工作機制。同時印發《關於加快建立金融風險應對及處置專場專班的函》和《關於加強專場專班相關配備的函》,指導並推動各區成立專班,專人專場辦公,充分發揮工作專班的優勢,形成工作合力,及時有效地應對和處置金融風險,落實屬地責任,將信訪維穩工作有效吸附在當地。
加強對各區幹部的培訓,提高各區金融監管水準
2018年10月9日-10日,我局組織召開了全市P2P網貸機構部署暨培訓會,本次培訓會對檢查標準、檢查流程、注意事項等進行了逐一培訓,並分享了現場檢查經驗,有助於提高各區金融幹部的專業能力。同時我局已連續9年舉辦了約250余期金融大講堂,培訓金融系統機關幹部和相關企業機構人員約2萬餘人次。
加強金融科技的應用,建立健全網貸風險監測預警體系
一是完成P2P網貸機構實時運營數據接入。為及時掌握P2P網貸機構業務運營情況,解決前期數據報送滯後及無法核實數據真實性等問題,2018年10月,我們與國家應急中心開展合作,在我市試點實時交易數據接入工作,試點情況較好。2019年3月,根據中央規定,要求轄區所有在營網貸機構接入實時運營數據。截至2019年7月10日,我市114家機構已完成全部數據接入。北京地區P2P網貸機構實時數據接入情況整體良好。
二是建立健全P2P網貸機構風險檔案監測體系。按照本市金融風險防範和應急機制會商會相關精神,會同各區金融辦,按照“一企一檔”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建立完善我市轄內P2P網貸機構風險檔案監測體系,及時更新檔案數據,並不斷完善優化風險檔案管理系統,為進一步摸清P2P網貸機構風險底數,為後續工作提供綜合研判依據提供助力。
三是升級完善“金管通”系統各項功能,督促各區及時準確催報機構填報有關數據。依託“金管通”系統對全市10億元以上規模的網貸平臺進行多維度統計分析,重點篩查增長趨勢明顯的平臺,將有關情況每週形成《關於本市10億元規模以上網貸平臺有關情況的通報》下發各區,提示有關風險。每日維護北京市全量網貸機構情況一覽表,及時更新機構狀態、“三查情況”、經營數據、司法資訊等網貸核心資訊,為各部門提供精準及時的數據支援,奠定我市網際網路金融風險整治工作的堅實基礎。
充分發揮第三方專業機構的專業能力,高品質完成P2P網貸機構合規檢查工作
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部署,建立市區聯動工作機制,市金融監管局、北京銀保監局、人行營管部、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通信管理局等多個部門協同作戰。開展統一培訓、建立統一系統等,統籌開展合規檢查(即機構自查、自律檢查、行政核查)工作。
一是機構自查。2018年10月15日完成P2P網貸機構自查工作,提交完整自查資料的機構275家。
二是自律檢查。2018年10月-12月,我局委託並指導北京市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對提交自查資料的機構開展自律檢查,同時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參與,完成P2P網貸機構自律檢查,協會通過綜合評判推薦機構進入行政核查。
三是行政核查。2019年3月-6月,各區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參與行政核查工作。截至2019年7月,除已同意退出和已立案的機構,我市已完成全部P2P網貸機構的行政核查現場檢查工作。
目前“三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底數已基本摸清,待政策進一步明晰後明確最後走向。
積極落實“三降”要求並穩妥推進P2P網貸機構良性退出工作
一是按照中央要求及本市金融風險防範和應急機制會商會上關於落實“三降”工作的會議精神,會同各區政府建立工作機制,每週將網貸平臺“三降”情況通報各區,並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對本市高風險網貸平臺“三降”工作進行研究部署。
同時,為推動“三降”工作順利進行,起草《金融手段推動“三降”工作指引》和《網際網路手段推動“三降”工作指引》,經市政府審定同意後下發各區參照執行。
二是按照全國整治辦文件要求和會議精神,以及本市金融風險防範和應急機制會商會相關部署,積極推動各區加強對轄區內相關平臺進行約談勸誡,指導其主動清退並做好良性退出相關準備工作。研究起草了《P2P網路借貸未出險機構良性退出工作指引》,經市政府審定同意並下發各區參照執行。
著力開展消費者保護相關工作
一是會同人行營管部、北京銀保監局、北京證監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簽訂《金融廣告治理合作備忘錄》,加強金融市場廣告秩序整治;會同人行營管部聯合簽訂《北京市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監管合作備忘錄》,完善金融消費權益保護體制機制。
二是積極協調各區金融辦、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和社區服務組織,推動北京社區投資者保護體系暨蜜蜂行動方案落地執行。做好北京投資者保護教育示範基地的選址、建設,積極開展金融安全知識系列講座及宣傳展示活動,以擴大投資者教育的覆蓋範圍。
三是牽頭市打非工作小組各成員單位,結合首都工作實際,在全市開展多種形式的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進學校、進社區,宣傳金融廣告知識、反假人民幣知識、理財知識、防範非法集資和預防電信詐騙等知識,幫助金融消費者提升金融素養,引導其理性選擇金融産品和服務提高廣大群眾的風險意識。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下一步,將結合中央政策和本地的實際情況,繼續做好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防範化解網路借貸風險。
根據中央安排開展分類處置,積極參與制定並落實網路借貸監管最新政策
一是我局將會同北京銀保監局繼續推動各區出具P2P網貸機構檢查結論,並統籌做好分類處置,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將合格機構納入監管試點,繼續指導各區做好不合格機構的退出等風險處置工作。
二是我局將會同北京銀保監局持續跟進中央部門對P2P網貸機構監管的最新政策,結合北京市P2P網貸行業實際研提政策建議,積極參與中央部門後續的監管法規制定。待中央部門政策規定出臺後,結合北京實際制定本市相關落實辦法。
穩步推動網路借貸風險化解及處置工作
在本市“五位一體”金融風險防範和應急機制框架下,繼續使用金融手段、網際網路手段推動網貸平臺落實“三降”要求,逐步化解存量風險,積極推動機構穩妥退出。
同時,通過將惡意逃廢債人員名單納入央行徵信系統並納入社會信用聯合懲戒,加大對惡意逃廢債行為的打擊力度。
加強人才培訓及金融安全宣傳教育,加大金融科技的應用,積極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
一是我局將繼續組織多種形式的培訓班,提高市區金融監管部門幹部的專業能力及專業素養,努力打造一支專業化、綜合性人才隊伍,增強網貸平臺的監管力量。
二是繼續會同人行營管部、北京銀保監局、北京證監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區金融辦、金融機構及社區開展金融安全宣傳、金融廣告治理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提高金融消費者的金融安全知識、金融風險識別及防範能力。
三是在推動機構實時數據接入數據的基礎上,我局將加大金融科技的應用,建設網路借貸風險預警系統,逐步實現對P2P網貸機構運營、合規等情況的實時監測及預警。
同時,繼續升級、完善“金管通”系統、風險檔案監測體系,切實防範網貸行業風險。
四是我局將繼續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充分運用第三方專業機構的力量,提高網路借貸風險監管水準。
(資料來源:北京市政協 本期編輯 裴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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