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監管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我們必須通過生態環境監管來達到生態環境保護、污染防治和綠色發展的目的。”10月18日,哈爾濱市政協召開常委會議,圍繞“加強生態環境監管,建設生態文明城市”協商建言。
在常委會議上,市政協副主席齊瑤建議加大對重點區域、重點領域的監管保護力度,著力解決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開展全民綠色行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監管治理格局。市政協常委侯坤表示,哈爾濱市還沒有形成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應建立規範的決策和責任制度、長效的執行和管理制度、公益訴訟勝訴後的執行程式和保障制度、生態環境監管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及制度、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等。
環保專家馬放、崔崇威呼籲生態環境部門切實擔負起歷史責任使命,不斷完善各項政策法規,在全國率先建設以科教人員為主體的技術諮詢專家團隊。
流經哈爾濱主城區的河流除了松花江,還有馬家溝、何家溝、信義溝和阿什河4條支流。哈爾濱市的水質問題為何不見根本好轉,該從何處入手加強監督和管理?市政協常委王秀蘅的辦法是:強化松花江沿岸散排污染源的排查與監督,杜絕城市污水影響松花江和“三溝一河”水質,加快“三溝”上游分散污水處理廠建設,重視水生態建設。
“我們有信心、有決心,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不斷改善我市的生態環境,努力把本次會議的成果轉化為推進全市生態環境保護不斷創新發展的具體措施,轉化為生態環境改善的具體成果,使我們全體市民共用藍天白雲、青山碧水,共同建設好我們美好的家園。”市政府副市長智大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