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牌照車輛限行政策即將實施

發佈時間: 2019-10-20 11:37:34 | 來源: 人民網 | 作者: 朱江 | 責任編輯: 孫靈萱

今年11月1日起,被稱為“外地牌照車輛限行政策”將在北京正式實施。根據《北京市關於對部分載客汽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的規定,每輛外地牌照車輛每年最多辦理進京通行證12次,每次辦理的進京通行證有效期最長為7天。在“進京證”有效期屆滿前,上述車輛應駛出限行範圍,這意味著,除了上路天數受限外,外地牌照車輛的停放也將受到限制。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監測和調查顯示,近年來部分北京市常住人口為規避小客車調控政策轉而在外省市登記上牌,月均超過3000輛,嚴重影響了北京市機動車總量調控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目前,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的車輛中外埠客車佔比高達10%;五環路內居住區停放車輛中外埠客車佔比為5%至13%,五環路外已達到15%至29%。外地車本地化的情況已十分突出,越來越多的外埠號牌客車長期佔用本市道路資源和停車資源,不僅加劇了交通擁堵、加大了道路交通安全運作壓力,也使得本已十分緊張的停車資源更加緊缺,同時還增加了機動車尾氣污染。

對此,北京市交通相關負責人指出,綜合考慮外地牌照車輛臨時來京辦事、旅遊等剛性需求和城市綜合承載力的客觀約束,決定採用限制辦理進京通行證次數的方式,加強進京通行證管理。

臨時來京辦事、旅遊等人員並無影響

北京市交通相關負責人表示,該《通告》內容符合法律精神,法律依據充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採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北京市根據國家大氣環境品質標準和本市大氣環境治理目標,對機動車實施數量調控;第七十一條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大氣環境品質狀況,在一定區域內採取限制機動車行駛的交通管理措施。

該負責人還指出,這次出臺的管理措施對於正常臨時來京辦事的人員沒有影響。根據《通告》的規定,每輛外地牌照每年可以辦理12次進京通行證,根據實際需要,既可以連續申辦,也可以每月或不定期申辦。進京通行證每次最長有效期為7天,每輛車每年可以在辦證範圍內通行的時間為84天,佔全年時間的23%,可以滿足臨時來京辦事、旅遊等需求。

進京通行證需自行下載列印

《通告》顯示,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和通州區全域範圍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駛的外地牌照車輛,須辦理進京通行證。進京通行證應放置在車輛前風擋玻璃內側左下部,通過“北京交警APP”辦證的,需自行下載列印。

該負責人介紹,每輛外地牌照車輛每年可以辦理12次指的是自然年,也就是説,一輛車每年1月至12月共有12次辦理進京證的“計數週期”。11月1日新政實施後,今年剩下的61天只佔今年的“計數週期”,明年1月1日開始進入新的計數週期。

該負責人還表示,儘管今年11、12月可以理解為政策的“緩衝期”,但也希望外埠在京車輛的私家車主們盡可能使用公共交通、綠色交通出行方式。

支路以上道路正規停放,沒有進京證仍然違規

《通告》要求,在“進京證”有效期屆滿前,外地牌照車輛應駛出上述限行範圍。這意味著,除了上路天數受限外,外地牌照車輛的停放也將受到制約。

《通告》顯示,未辦理進京通行證或進京通行證超過有效期,在上述範圍內支路等級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據停放天數相應扣減當年可辦理進京通行證的天數。未辦理進京通行證或進京通行證超過有效期,進入上述範圍道路行駛的,認定為“違反禁令標誌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按照以往處罰標準,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指示”的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處罰,並記3分。

人民網記者通過北京市交通委了解到,外地牌照車輛停放在小區、單位、公司的停車場,以及城市支路以上道路正規停車並不違規,因而不會進行處罰、不會扣減辦證天數。但是,沒有辦理進京證仍屬違規。

“預計北京市常住人口購車登記外地牌照會得到有效抑制,增量會明顯減少。”該負責人認為,政策實施後,外地牌照車輛在辦證範圍內的使用強度將大幅降低,必然會對減輕道路交通運作壓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緩解停車難、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等産生積極影響,交通管理部門將會對政策實施效果進行跟蹤評估並向社會公開。

政策實施後,預計不少外地牌照車主們便通過租賃、購買京牌“曲線上路”。根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規定,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僅限指標所有人使用,有買賣、變相買賣、出租或者承租、出借或者借用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行為的,由指標管理機構公佈指標作廢;已使用指標完成車輛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撤銷機動車登記,指標作廢。同時三年內不予受理該申請人提出的指標申請。該負責人提醒廣大市民,非法轉讓或租借小客車指標的行為,對租售雙方都帶來極大財産及法律風險;同時,出借或出租人也面臨交通事故連帶責任的風險。(朱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