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民主:人類政治文明的中國智慧

發佈時間: 2019-09-20 09:20 | 來源: 人民網-人民日報 | 作者: 教育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 | 責任編輯: 李培剛

原題:協商民主:人類政治文明的中國智慧(光輝的歷程 深刻的啟示·慶祝新中國成立70週年)

內容提要

新中國成立70年來,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深深植根于我國文化沃土,貫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全過程,在中國大地上茁壯成長。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為人民當家作主提供重要途徑。隨著其在國家治理中獨特作用的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將日益彰顯更大優越性。

1949年9月召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協商通過了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共同綱領,選舉産生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70年來,社會主義協商民主與新中國一同成長、一同發展,內容不斷豐富、形式更加多樣、制度日益健全,在中國大地顯示出旺盛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彰顯了人類政治文明的中國智慧。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在我國有根、有源、有生命力

新中國的成立,為協商民主在全國範圍實施和發展奠定了政治前提。1954年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立後,全國政協代行全國人大職權的任務完成,繼續作為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發揮重要作用。改革開放後,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穩步推進。黨的十三大提出“建立社會協商對話制度”。2007年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中國的政黨制度》白皮書,明確指出,“選舉民主與協商民主相結合,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的一大特點。”黨的十八大提出“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翻開了協商民主建設的新篇章。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構建程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拓寬國家政權機關、政協組織、黨派團體、基層組織、社會組織的協商渠道。”2015年,中共中央印發《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為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黨的十九大提出,“發揮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重要作用。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諦。”這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發展進一步指明瞭方向。

協商民主為什麼能夠在中國大地上茁壯成長?關鍵是其契合我國文化傳統、適合我國現實國情,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礎、理論基礎、實踐基礎。

文化是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的靈魂,政治制度只有深深植根于本國政治文化沃土,才能不斷發展、枝繁葉茂。中華民族在綿延數千年的歷史進程中形成了天下為公、相容並蓄、求同存異等優秀政治文化傳統。中國政治文化是一種和合文化,強調集體主義、公共利益、和而不同,倡導團結合作、溝通説理、協商討論等,這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提供了深厚文化土壤。

民主制度既是在實踐中形成的,又需要理論的支撐和指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在馬克思主義民主理論、我們黨的群眾路線和統一戰線等理論指導下逐步建立和發展起來的,是中國共産黨人和中國人民的偉大創造。馬克思主義民主理論注重人民當家作主,強調人民不僅要有選舉權,而且要有管理國家的平等權利。黨的群眾路線強調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把黨的正確主張變成群眾的自覺行動。統一戰線強調中國共産黨同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各界人士團結合作、協商共事,為實現共同目標而奮鬥。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馬克思主義民主理論的生動實踐,是中國共産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是中國共産黨統一戰線的靈活運用。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在長期革命、建設、改革的偉大實踐中對民主探索的總結和昇華。習近平同志指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應該是實實在在的、而不是做樣子的,應該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個方面的,應該是全國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級的。”改革開放後,協商民主貫穿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全過程,覆蓋政黨、人大、政府、社會等各領域,政黨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大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等全面鋪開,進一步夯實了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實踐基礎。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我國獨特的、獨有的、獨到的民主形式

習近平同志指出,協商民主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中獨特的、獨有的、獨到的民主形式。從形成背景、領導力量、理論基礎、制度結構等方面來看,我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都獨具特色。獨特文化傳統、歷史命運、現實國情,決定了我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具有獨特形式和內涵。

政協協商是我國獨有的協商民主形式。在我國,人民政協作為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適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下,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以全體會議、專題議政性常務委員會會議、專題協商會、協商座談會、對口協商會、提案辦理協商等形式,就國家大政方針和地方的重要舉措以及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各黨派參加人民政協工作的共同性事務,政協內部的重要事務,以及有關愛國統一戰線的其他重要問題等,在決策前和決策實施中廣泛協商、凝聚共識。

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獨具特色的政黨制度。我國政黨制度既不是一黨制,也不是多黨制,而是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這種政黨制度以共産黨領導、多黨派合作,共産黨執政、多黨派參政為基本特徵,堅持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是從中國土壤中生長出來的新型政黨制度。政黨協商是中國共産黨同各民主黨派基於共同的政治目標,通過會議協商、約談協商、書面協商等形式,就黨和國家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事務,在決策前和決策實施中進行協商。

基層協商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內容。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基層興起大量協商民主實踐。涉及人民群眾利益的大量決策和工作,主要發生在基層。為更好解決人民群眾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及時化解基層矛盾糾紛,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探索和建立了村(居)民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村(居)民議事會、村(居)民理事會、懇談會等基層協商民主形式。這些基層協商是人民群眾直接參與協商、直接行使民主權利,依法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自我發展的主要形式,是實行民主監督的重要途徑。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獨特優勢不斷彰顯

實現民主的形式是豐富多彩的,不能拘泥于刻板模式,世界上沒有一種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評判標準。哪一種民主是合適的,應當以它在一國治理中的實際效果來衡量。我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作為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展現出獨特優勢,彰顯出巨大優越性。

協商民主讓廣大人民享有實實在在的民主權利。政治參與是公民行使民主權利的重要途徑,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是公民政治參與的兩種最重要的途徑。選舉是一種重要民主權利,但選舉具有週期性,只能在選舉投票時行使這一民主權利,公民的政治參與具有時限性。習近平同志指出,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權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選舉時有投票的權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續參與的權利;要看人民有沒有進行民主選舉的權利,也要看人民有沒有進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我國實行人民民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在選舉之外,更要求在人民內部各方面進行廣泛協商。協商民主強調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的討論、協商、管理,拓寬了公民政治參與的渠道,豐富了民主形式、深化了民主內涵、提升了民主品質,有效保障了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

協商民主是一種有效的國家治理方式。國家治理內在要求公共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協商民主強調公民公開討論、理性協商,既有助於系統、綜合反映社會各方面意見、願望和要求,廣納群言、廣集民智,有效克服決策中情況不明、自以為是的弊端,為公共決策提供更多的資訊和更全面的視角;又有助於對公共權力進行有效監督,防止公共決策部門化利益化,能夠促進公共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提升國家治理的有效性。正如習近平同志所指出的,“在人民內部各方面廣泛商量的過程,就是發揚民主、集思廣益的過程,就是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的過程,就是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過程,就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過程。這樣做起來,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才能具有深厚基礎,也才能凝聚起強大力量。”

協商民主在化解矛盾衝突、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方面具有獨特優勢。協商民主強調人們有效溝通、充分交流、交換意見,尋求最大公約數,凝聚最大共識,形成更加合理、更加完善的解決方案。這是充分考慮各方面意見和利益的共贏,有利於化解矛盾衝突、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習近平同志強調,“我們堅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就是要通過商量出辦法、出共識、出感情、出團結。”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社會結構和利益格局深刻變化、新的社會階層不斷涌現、思想觀念日益多樣,我們要完成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任務,就要繼續發展完善協商民主,構建程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讓這種在我國有根、有源、有生命力的民主形式不斷彰顯巨大優勢和旺盛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