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發揮好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必須大力加強委員隊伍建設

發佈時間: 2019-07-26 08:53 | 來源: 人民政協報 | 作者: 吉林 | 責任編輯: 李培剛

編者按:中國人民政協理論研究會第三屆會員代表大會暨理事會第一次會議25日在京召開。北京市政協主席吉林在大會上作了發揮好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必須大力加強委員隊伍建設的發言,中國網中國政協特摘編如下。

進入新時代,人民政協面臨著新任務,政協委員肩負著新使命,要發揮好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必須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守紀律、講規矩、重品行”的要求,突出政治標準,強化責任擔當,加強服務管理,注重履職評價,大力加強委員隊伍建設。

一、突出政治標準,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委員隊伍。人民政協事業是黨和國家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協委員隊伍是黨的幹部隊伍的一支重要力量,這就決定了委員隊伍建設必須統一于中國共産黨的組織路線,必須服從、服務於中國共産黨的政治路線,政治標準在委員隊伍建設中是第一位的。作為新時代的政協委員,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增進“四個認同”、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強化責任擔當,建設一支奮發有為的委員隊伍。委員是政協工作的主體,委員能力水準和精神狀態直接決定著我們的目標能否實現、使命能否完成。因此,政協組織要推動廣大委員深刻認識和把握新時代人民政協的新方位新使命,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發揮主體作用,勇於擔當,奮發有為,履職盡責,切實做到不負重托、不辱使命。一是加強履職能力建設。二是廣泛搭建履職平臺。三是堅持雙向發力。四是擔負起發展協商民主的重任。

三、加強服務管理,建設一支有組織有紀律的委員隊伍。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委員隊伍建設也是如此。一是要健全委員聯絡機制。二是要完善委員履職工作規則。三是要創新管理方式。四是要加強對委員的紀律教育。

四、注重履職評價,建設一支充滿生機活力的委員隊伍。加強委員隊伍建設,發揮好專門協商機構作用,需要建立一套激勵機制,不斷激發委員履職熱情,保持委員隊伍的生機活力。建立激勵機制,就是要加強對委員的考核評價,完善委員履職評價體系,解決我們評價別人、誰來評價我們的問題。一是明確評價主體。二是規範評價內容。三是明確評價方法。四是強化評價成果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