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種抗癌藥入醫保”彰顯政策溫度

發佈時間: 2019-07-09 18:43:59 | 來源: 北京青年報 | 作者: | 責任編輯: 盧佳靜

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打響了此輪抗癌藥醫保準入談判的第一“槍”,對於其他未納入醫保的抗癌藥,尤其是新研發抗癌藥,應當繼續組織醫保準入談判。患者對抗癌藥需求種類較多,新研發抗癌藥治療效果更好,需要持續推進“抗癌藥入醫保”。

國家醫療保障局昨天印發《關於將17種藥品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乙類範圍的通知》。經過3個多月的談判,12個實體腫瘤藥和5個血液腫瘤藥共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報銷目錄,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後的支付標準低於周邊國家或地區市場價格,將極大減輕我國腫瘤患者的用藥負擔。(相關報道見A4版)

17種抗癌藥均為臨床必需、療效確切、參保人員需求迫切的腫瘤治療藥品,納入醫保報銷目錄後,與平均零售價相比平均降幅達56.7%,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後的支付標準比周邊國家或地區市場價格平均低36%。對患者來説,用藥負擔可大大減輕,而且這些藥多為2017年後上市新藥,可望較明顯改善治療效果。此次將17種抗癌藥入醫保,是落實國務院要求推動進口抗癌藥降價的重要一步。

今年以來,抗癌藥零關稅、政府集中採購、納入醫保報銷目錄、加快創新藥進口上市等利好消息不斷,其中“抗癌藥入醫保”是降低藥價的關鍵之舉。我國基本醫保覆蓋人數超過13.5億人,癌症患者基本都被納入醫保,這對藥企具有極大誘惑力,再加上醫保談判“以量換價”,公眾有理由期待藥價能真正降下來。

無論從哪個角度看,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關部門既要擬定談判藥品的範圍,還要準備談判的材料,組織專家評估和具體談判,僅談判時間就長達3個多月,可見這場談判是何等不易。談判過程雖然艱辛,但談判結果令人欣喜,如某藥企相關負責人所言,“給了全球最低的一個價格”,政府部門為此做出了非凡的努力,贏得了公眾的理解和讚賞。

接下來,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的談判紅利要及時惠及廣大患者,需要各省招標平臺、採購機構、臨床醫生等方面積極配合。根據國家醫保局安排,各省藥品集中採購機構要在10月底前將談判藥品按支付標準在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臺上公開挂網,醫保經辦部門要及時更新資訊系統,確保11月底前開始執行。這些都需要有關職能部門繼續開展艱苦細緻的工作,甚至可能面臨比前期更大的困難和壓力。

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打響了這一輪抗癌藥降價醫保準入談判的第一“槍”,對於其他還沒有納入醫保報銷目錄的抗癌藥,尤其是新研發的抗癌藥,有關部門還需要再接再厲,繼續組織醫保準入談判。因為患者對抗癌藥需求種類較多,新研發抗癌藥治療效果會更好,這就需要持續推進“抗癌藥入醫保”。

另外,此前已納入醫保的抗癌藥(多為化療藥物),如果有的價格偏高、療效一般,也要考慮退出醫保報銷目錄,以便讓醫保報銷目錄中的抗癌藥,價格更合理、療效更滿意。這既有利於患者,也有利於醫保基金。而讓那些不滿意的抗癌藥退出醫保目錄,同樣需要有關部門組織專家結合臨床情況進行科學評估。

還需要注意的是,17種抗癌藥納入國家醫保目錄後,各省份也要借鑒此次談判經驗,結合當地臨床需求、醫保基金情況等,讓更多抗癌藥儘快納入省級醫保目錄。鋻於各省經濟發展差異等原因造成醫保目錄增補不一、報銷比例不同,中央財政能否對欠發達省份進一步加大補貼力度以減輕患者負擔,值得認真研究。

此次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傳遞出滿滿的政策善意,彰顯了十足的政策溫度。患者從中受益如何,既取決於各有關方面的工作效率,也取決於能否更系統地為患者減負,比如財政補貼也應該在抗癌藥降價中發揮重要作用。再如,除政策層面推進抗癌藥降價外,法律層面也要為抗癌藥降價提供“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