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是系統治理的命題,既需要加快頂層設計,更需要自下而上的探索、豐富與完善
《關於規範童模活動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日前出臺後,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檢察院員額檢察官陳開騰心裏的一塊石頭暫時落地了。為了《意見》的出臺,她和團隊已經奔波了月余。“檢察機關歷來重視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在對童模行業進行了解後,我們認為檢察機關有必要發出聲音,對相關的保護機制進行一些探索”(5月27日《檢察日報》)。
《意見》的出臺,與今年4月童模妞妞拍照過程中被一成年女子用腳踹的視頻在網上廣泛流傳有直接關係,此事件折射出對童模這一未成年人群體權益保護嚴重缺位的現狀。浙江當地堅持問題導向,提出針對性的保護意見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方面,《意見》為當地童模行業以及童模父母保護孩子權益提供了基本遵循,在操作層面提出了具體標準。例如不得利用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不得連續使用童模超過一週或累計超過一個月,導致童模輟學或變相輟學;不得連續活動超過4小時等。另一方面,它也為其他地方完善相關保護機制積累了做法與經驗。
同時,我們也要理性地看到,童模權益保護問題既體現了童模行業兒童權益保護的特殊性,也折射出未成年人參與商業活動權益如何保護的共性問題。所謂特殊性,在於童模現象與童裝産業分佈具有很強的相關性,如浙江杭州的織裏鎮是有名的童裝之都,出於品牌行銷特別是電商行銷需要,催生出了童模這一需求,衍生出童模權益保護這一特殊問題。這在實務中首先提出了由誰來保護的命題,毫無疑問健全未成年人權益介入保護機制非常關鍵。只有如此,才可能在實踐層面研究與主導相關保護辦法的制定與實施。
從這個角度説,杭州的童模保護意見真正的價值不只是《意見》本身,而在於當地試圖通過出臺《意見》,推動形成針對童模權益保護問題的行政監管與行業自律相結合的成熟保護生態。
所謂共性問題,其中既包括未成年人所參加商業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邊界如何確定,價值導向如何傳遞等問題,也包括未成年人教育權利、勞動權利、人格尊嚴權利具體如何保護的問題,特別是當未成年人這些權利被侵害時,對包括家長在內的實施侵害主體如何懲戒、制約,對被侵害的未成年人如何保護救濟等。
目前來看,這些問題都明顯超出了地方實施保護的能力範疇,需要更多更有效的法律規定,當前相關的立法還存在很多不足。可以説,推動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是系統治理的命題,既需要加快頂層設計,更需要自下而上的探索、豐富與完善。只有建立起體系化的運作機制,才能共同織密未成年人保護的柵欄。杭州的首個童模保護意見雖然只是其中的一根,作用不宜高估,但這種探索以及承載的對未成年人權益應如何保護的思考或許是更大的價值所在。(木須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