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選編 |李青:推動民營經濟高品質發展 降低民企市場準入條件

發佈時間: 2019-05-16 09:32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和海佳 | 責任編輯: 和海佳

【編者按】改革開放40年,我國民營經濟從無到有、由弱到強,從“承包”“下海”“個體戶”到“股份制合作”“現代企業制度”“網際網路創業”,透過一個個逐年變化的“熱詞”,可以深刻感受到民營經濟給中國發展帶來的活力。至今,民營經繳稅50%以上,創造GDP60%以上,貢獻技術創新70%以上,提供就業崗位80%以上,為中國成長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對此全國政協委員、青海省工商聯副主席李青圍繞推動民營經濟高品質發展提出相關提案,建議適當降低各種産業和行業的準入門檻,促進政企合作,全面開放民間投資領域。

全國政協委員、青海省工商聯副主席李青

【分析】

習近平總書記在民企座談會上充分肯定了民營經濟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並直面當前民營經濟發展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症開出“藥方”。這提振了民企的信心,堅定了要讓民營經濟成為創新的源泉,成為推動高品質發展助力器,充分引領經濟建設的決心。   

目前經濟下行壓力仍在,國內外形勢複雜多變,我國經濟發展正處於爬坡過坎的關鍵時期,民營企業正邁向轉型升級、高品質發展的新階段。

越是渡過難關的關鍵時期,越要發揮民營經濟的作用,方能創造出新産品、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給國家經濟帶來創造力與創新力。

但市場“冰山”、融資“高山”、轉型“火山”,仍對民營經濟發展産生著負面影響,仍有一些“門檻”限制民企邁開步伐,仍有一些“聲音”阻礙民企放開腳步。民營資本不敢投、不能投、不願投。

【建議】

打破“彈簧門”“玻璃門”“旋轉門”,構建“尊商、敬商、重商、愛商”的“親”“清”新型政商關係,讓民營經濟走向更加廣闊的舞臺,李青提出以下四點建議。

第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無檻門”,培養“信心”。依法落實《國務院關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優惠政策,拉足民企投資後勁,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精簡涉企行政審批等事項和各類前置審批和仲介服務。

探索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對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或加強準營管理,公佈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清單及具體要求。

第二,降低民企市場準入條件,搭建“迎賓門”,樹立“信心”。適當降低各種産業和行業的準入門檻,各類市場主體均可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並獲得相應收益。

民營、國有一視同仁,大中小企業平等對待。落地減稅減費政策,對地方許可權內的有關稅費政策,在國家規定的幅度內考慮降到法定稅率最低水準。同時降低發展要素成本,實施新增産業用地出讓底線地價管理。

第三,提高企業發展品質,設立“喜臨門”,鞏固“信心”。促進政企合作,全面開放民間投資領域。鼓勵民間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的和交通、水利、市政公用事業等行業領域。

推動國營、民企合作,引導民企通過資本聯合、優勢互補、産業協同、模式創新等參與國企重大投資項目,符合條件的民企可獲得控制權。推進科研院所和企業合作,參與科技成果項目轉化,實現由“輸血”到“造血”的轉變。

第四,支援企業人才引進,敞開“電梯門”,強化“信心”。鼓勵民營企業引進各類人才,促進享受與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同等政策待遇和津貼。

建立人才雙向流動機制,允許科技創新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和民營企業間雙向兼職、人才共用、知識共用。加強對民營企業用工難的幫扶,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確保企業能招到工、招能工、提高人才在民營企業發展中的歸屬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