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無資格的組織或個人不得公開募捐

發佈時間: 2019-04-30 10:07:59 | 來源: 人民政協報 | 作者: 閔軒 | 責任編輯: 耿鑫

本報訊 民政部近日發佈提示顯示,據地方民政部門和群眾反映,一些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在不具備公開募捐資格的情況下,以公益慈善用途為名在各地開展舊衣物等廢舊物品捐贈回收活動,有的還將公眾捐贈的舊衣物銷售牟利。

民政部認為這種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簡稱《慈善法》)的規定,損害了捐贈人的合法權益,影響了慈善事業的形象。

就此民政部指出,與有相關資質的企業開展廢舊物品回收利用的性質不同,以公益慈善名義開展舊衣物等廢舊物品捐贈回收,屬於公開募捐活動。根據《慈善法》的規定,只有登記或者認定為慈善組織且取得公開募捐資格的社會組織,才能開展公開募捐活動。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展公開募捐活動。

如果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社會組織、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基於慈善目的,可以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由該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並管理募得款物。

民政部強調,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應當嚴格按照《慈善法》及相關法規政策要求制定募捐方案,公佈募捐資訊,接受社會監督。社會組織在《慈善法》實施以前已經開展的公益慈善項目,在《慈善法》實施以後並不能延續,應當對照法律規定進行清理。如果屬於公開募捐活動的,應當按照法律要求具備公開募捐資格以後才能繼續進行,否則屬於違法行為。

民政部還提示,社會公眾參加慈善募捐活動之前,請先核實活動舉辦方的合法身份和是否具有公開募捐資格。可通過全國慈善資訊公開平臺“慈善中國”查詢是否屬於具備公開募捐資格的社會組織。發現不具備公開募捐資格卻開展公開募捐活動的,可以向當地民政部門舉報,也可通過“中國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臺”或者“中國社會組織動態”微信公眾號投訴舉報。發現假借慈善名義或者假冒慈善組織騙取財産的,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