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職業教育培養“工匠精神” ——訪遼寧省政協委員、錦州市政協副主席、民建錦州市委主委康傑

發佈時間: 2019-04-01 11:12 | 來源: 友報 | 作者: 王春棠 | 責任編輯: 耿鑫

原標題:加強職業教育培養“工匠精神” ——訪省政協委員、錦州市政協副主席、民建錦州市委主委康傑

“職業教育對‘工匠精神’的培養,其利雖微,濟世卻長。我們應認真理解傳統‘工匠精神’的內涵,推動新時代‘工匠精神’的新發展,以制度保障職業教育對‘工匠精神’的培養,為新時代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提供永不停息的力量源泉。”日前,記者採訪了省政協委員、錦州市政協副主席、民建錦州市委主委康傑。

一直以來,如何加強我省職業教育是康傑十分關注的問題。他介紹説,由於受傳統觀念的影響,長期以來學歷教育被認為是“正統”教育,而職業教育被看作是“低一等”教育。職業院校生源品質差,“雙師型”師資力量普遍缺乏,同時受傳統教學模式和經費投入的影響,在教學中重理論、輕實踐的教學方式較為常見。職業教育與現實的勞動力市場和社會需求之間還有較大的差距,校企合作難度較大,職業院校、企業培訓、社會培訓之間缺乏合作,重復學習、培訓現象較為嚴重,極大地浪費了教育資源。

“應進一步完善培養‘工匠精神’的頂層制度設計。”康傑建議,要在準確理解“工匠精神”新時代內涵與外延的基礎上,通過招生制度、培養模式等方面的改革,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優化傳承和弘揚“工匠精神”的環境和制度。建立健全完備的法律政策體系,對工匠合法權益及智慧財産權進行保障與維護。制定有效措施,加強對職業教育培養“工匠精神”在政策和經費上的重點扶持。對重點地區、示範學校,從政策、經費、外部環境等方面給予重點傾斜。

康傑認為,應推進適應“工匠精神”培養的職業教育招生制度改革。職業院校應積極改革招生制度,優化職業教育生源結構,提高“工匠精神”培養效果。疏通技術、技能人才成長通道,使“工匠精神”在職業教育的不同階段得到接續培育。同時,要避免在專業選擇上一選定終身,應由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和對學校各專業的了解來選擇專業,使之真正成為弘揚“工匠精神”的後備軍和傳承人。

“深化校企合作,校企協同推動‘工匠精神’培育,建立穩定、長期的實習實訓基地。”康傑建議,應著力培養創新型、實踐型人才,促使職業教育培養的人才更好地融入社會生活,在實現個人的人生價值與理想抱負的同時,推動社會的進步與發展,進而達成“對己謀生、對群服務”的職業教育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