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胡衛:穩妥推進民辦學校分類管理

發佈時間: 2019-03-21 08:50 | 來源: 人民政協報 | 作者: 胡衛 | 責任編輯: 李培剛

根據中共中央有關對民辦學校實施分類管理改革的總體部署,各地都出臺了不少配套政策。但是,民辦學校分類管理改革仍面臨許多亟待破解的難題,存在不少“中梗塞”現象。

按舉辦者是否要求取得辦學收益,對民辦學校實施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分類管理,深入推動民辦教育健康可持續發展,是黨中央和國務院確定的一項“硬改革”,決不允許“冷處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落實新法新政,各級政府在實施民辦學校分類管理、促進民辦教育改革發展問題上,應當增強使命感、責任感、緊迫感,蹄疾步穩,因地制宜,壓茬推進。為此建議:

推進民辦學校分類管理,要從實際情況出發,儘快完善分類管理過渡措施。當前,關鍵是要細化存量學校分類過渡的政策規定,具體明確現有學校轉設所涉及的財務清算範圍和組織方式、繳納稅費種類和標準、補償獎勵的額度和取得方式等。其中,涉及舉辦者利益攸關的問題,如剩餘財産補償獎勵,不應含糊其辭、拖延不決。同時,還要最大程度簡化分類轉設程式,盡可能減免相關規費,降低分類管理改革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推進民辦學校分類管理,要做到依法行政,全面落實法定的各項優惠政策。全面落實各項法定扶持政策,事關各級各類民辦學校舉辦者分類選擇意願及選擇方向。按照法律規定,各地應儘快建立健全政府津貼、政府購買服務、學生助學貸款、基金獎勵和捐資激勵等制度體系,並視地方財力狀況,切實落實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生均經費補助政策。與此同時,對營利性學校也應給予相應稅收優惠,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予以相應支援。

推進民辦學校分類管理,要堅持疏堵結合,深入規範民辦教育行業秩序。重點抓好四個環節:依法完善民辦學校前置許可登記制度,分級分類建立民辦學校最低註冊資本(開辦資金)制度;健全民辦學校日常辦學行為監管制度,切實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及廣告宣傳等方面的監督管理,同時要強化財務專項審計工作,完善民辦學校法人年檢制度;探索資訊強制公開及違規失信懲戒機制,推行“白名單”和“黑名單”制度,將民辦學校守法誠信辦學情況納入政府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統一管理;健全各類辦學風險預防及干預機制,切實加大對民辦學校違規違法辦學行為的查處及懲戒力度。

推進民辦學校分類管理,要秉持公平正義,正確對待不同類型的民辦學校。我國正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投資辦學仍是現階段民辦教育發展的基本特徵。為此,一方面要大力倡導社會力量公益性辦學,優先扶持各類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發展;另一方面要正確看待並公平對待營利性民辦學校,依法為其留足必要的發展空間,同時比照相關産業政策,制定相應的扶持措施。無論是非營利性還是營利性民辦教育,只要依法、規範、誠信辦學,都應當得到理解、尊重、鼓勵和扶持。各級政府在優先鼓勵和積極扶持非營利性學校發展的同時,不能對各類營利性民辦學校産生觀念歧視乃至制度排擠。

推進民辦學校分類管理,要創新制度設計,充分保障基本公共教育服務供給。由於義務教育階段不允許新設或轉設為營利性學校,未來一個時期,該學段社會資金進入的規模及頻次顯然會有所縮減,即這一學段的學位供給總量將會下降。這就要求各地要提前應對、及早謀劃,通過建立健全政府購買公共教育服務制度,拓寬基本公共教育服務供給渠道,優化基本公共教育服務提供方式,以保持基本學位供求平衡。此外,可探索在義務教育階段推行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辦學模式,採取委託管理、特許經營、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擴大服務供給能力,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作者係全國政協委員,民進上海市委專職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