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誠誼委員建議儘早出臺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

發佈時間: 2019-03-18 10:42:16 | 來源: 貴州政協網 | 作者: 潘建 王吟 | 責任編輯: 胡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自1984年5月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實施以來,歷經 1996年、2008年、2017年三次修訂。2000年3月以來,國務院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 2018年,《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明確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

在全國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上,住黔全國政協委員、貴州省政協副主席、致公黨貴州省委主委孫誠誼以提案的形式建議,希望國務院按照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重新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細化相應的水污染防治規範,進一步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止水污染,保護水生態。

孫誠誼委員認為,目前,各地在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特別體現在飲用水源保護方面。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國家建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分為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必要時,可以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週邊劃定一定的區域作為准保護區。但是,准保護區的設置僅是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範》中進行了限定,並未明確其法律地位。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條明確,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其中,對建設項目的定義不夠清楚,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不夠明確。

在這次會議上,孫誠誼委員共向大會提交了13件提案。“對於這13件提案,我都經過了精心的準備,2018年多次到基層進行調研,不斷傾聽民眾呼聲,以基層的實際情況形成的13件提案。”孫誠誼委員説。

如《關於將農村“組組通”硬化路建設納入國家政策補助支援範圍的建議》提案,孫誠誼委員建議統籌研究支援貧困地區自然村、村組道路建設等相關問題,將通村民組的公路硬化建設納入國家政策補助支援範圍,切實解決貧困地區交通基礎設施投入不足問題,發揮公路在脫貧攻堅中和鄉村振興戰略中基礎性和先導性作用。又如《關於進一步關注鄉村醫生養老問題的建議》提案,孫誠誼委員認為要妥善解決好鄉村醫生養老問題,對於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和加快建成小康社會具有十分重要作用。他建議要健全和完善村醫養老保障機制。國家有關部委要儘快出臺村醫養老保障政策文件,逐步完善村醫養老保障機制,妥善解決村醫後顧之憂。同步建立村醫到齡退出機制,破解隊伍老化與養老保障難題。村醫養老保障是一個連續、長期的工作,相應的保障政策也應具有穩定性和長期性。加大財政投入。加大中央財政對村醫養老的投入,切實落實村醫養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