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人感受到了公平和正義——民建界委員熱議“兩高”報告

發佈時間: 2019-03-15 10:36 | 來源: 人民政協報 | 作者: 劉艷 | 責任編輯: 盧佳靜

科學立法、公正司法、嚴格執法、全民守法。法治體系在不斷地發展完善,全社會的法治精神、法治信仰也在逐漸形成。

12日下午,民建7組小組討論“兩高”報告,委員們認為,在全面依法治國大背景下,法律的權威得以捍衛和維護。但是,執行難問題依然是老大難。

“整體來説很受鼓舞,又有了很大的進步。”吳志明委員搶先發言,“‘執行難基本解決’是一份很好的成績單了,但大家還是期許更好的成績單,我們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還是任重道遠。”

“我以立案難為例,過去是立案審查制,現在是立案登記制。在基層通過立案登記這個程式,立案得到了緩解,但是一些基層法院在立案的時候,只給你一個預案,並不是真正立案,預案是調解用的,但是幾個月過去了,還是沒有立案。”

比立案難的是執行難,吳志明説,“執行過程若是找不到人,或者沒有可執行的財産,案子就算告一段落了。待原告再找到了人或者是找到了被執行人的財産,原告還得重新申請啟動,在程式上是否可以考慮簡化。”

如何破解執行難,陳小平委員表示,“我覺得還要補短板。同時要出臺長效機制。我看到報告當中要準備出臺執行法,建議執行方案能夠更快地制定出臺,防止執行難反彈。”

對執行難有切身感受的是宋青委員,“我從去年開始就比較關注環境資源類訴訟當中環境損害修復執行難這個問題,去年提交了《關於建立和完善環境公益訴訟中環境修復執行機制》的提案。”

“就提案而言,承辦部門在辦理提案過程當中非常認真,也有一些階段性的工作成效,我也到調研的地方進行了跟蹤回訪。同時也和當地的法院、檢察院相關部門進行了座談交流。發現問題還是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因為環境損害修復的執行和一般的法院執行工作還有很大差異,需要有很多專業性的支撐,包括他的訴訟資金的來源。”

也許宋青的情況有些特殊性,但更多的是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以經濟發展大局為中心,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當中,享受公平正義。賴明勇委員説,“法治環境的改善為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助力,也為經濟高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賴明勇看來,報告求真務實,用數據和事實説話,不僅有數據表格,名詞解釋也越來越細。但從微觀角度,還存在案多人少、編制不足、訟效率下降、辦案法官不堪重負等問題。如報告所言,一個法官年辦案多達300件,去掉節假日一天一件多,可見,足額的司法資源已成為普遍性問題。

陳小平認為,我國實現治理體系跟治理能力現代化有很好的基礎。民建作為聯繫經濟界別,關注經濟發展,感受尤其深刻。各級法院、檢察院都出臺了平等保護産權的司法舉措。應該説為民營企業家營造了專心創業、安心投資、放心經營的發展氛圍,有效改善了一些民營企業的焦慮,對提升營商環境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而最重要的是,兩院在推進各類專項整治當中,應注重加強司法人權保障,防止冤假錯案。”陳小平表示。

對於大家關注的執行難問題,孫東生委員表示,雖然執行難這個老問題還在,但已取得了階段性的進步,甚至可以説是歷史性的進步。同時在行政訴訟當中,強制性要求部門行政主管領導到庭應訴。這在司法訴訟上是一個很大的進步。

孫東生特別指出,針對民營企業的司法案件,要區分個人違法行為與企業行為之間的界定。

就業還是當前的主要工作,不能因為投資人的個人的違法,造成了十幾人、幾十人、幾百人,甚至上千人的工作丟失。

同時,孫東生也關注到基層司法人員不足的問題,“法律是公民社會的最後一道防線,基層一定要有一支專業水準和職業素養兼具的隊伍。因為,除了有專業水準,還要有對法律的敬畏,因個體差異造成的辦案結果不同也是大有人在的。所以,司法隊伍的建設,應該説永遠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