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北京3月2日訊 “總結人民政協70年來的歷史經驗,還是很有意義的。1949年9月,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召開,中國共産黨及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人民解放軍、各地區、各民族、國外華僑和其他愛國民主分子的代表參加了大會。會議代表全國各族人民意志,代行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責,通過了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等重要文件,作出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都、國旗、國歌、紀年等重要決議,選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後,人民政協作為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機構,作為統一戰線組織,繼續在國家的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以及對外友好活動中開展了大量的工作。”3月2日下午,全國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新聞發佈會召開,大會新聞發言人郭衛民答中國日報記者提問時如是説。
郭衛民説,伴隨著黨和國家事業的發展,人民政協制度不斷健全完善。1982年,人民政協的性質和作用被載入憲法。2004年,政協章程將人民政協的性質定位進一步明確為“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揮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推進人民政協事業發展,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黨中央對加強人民政協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堅持人民政協的性質定位,強調政協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的協商機構,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賦予人民政協更加重要的職責和使命,推動人民政協朝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方向不斷發展。人民政協緊緊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在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方面,發揮出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