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湖北省水利廳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進一步做實和強化河湖長制工作機構。
湖北素有“千湖之省”之稱,境內河流眾多,水網密布,長江、漢江、清江穿流而過,亦是工程庫壩區和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核心水源區。特殊的省情水情,決定了河湖長制工作特殊的使命和重任。
自黨中央全面推行河湖長制以來,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中央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一系列決策部署,結合湖北“千湖之省”的特點,堅持河湖統籌,在全國率先出臺了《關於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的實施意見》,將河長制、湖長制一體部署、同步推進。2017年11月底,“四個到位”全面完成,比中央要求提前一年全面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河湖長制框架體系,湖北省河湖長制組織、制度、責任體系已全面建立,治理管護初見成效。
然而,河流湖泊治理非一日之功,河湖長制還需實現“河湖長治”。
在2018年1月召開的省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上,民進湖北省委會在《關於加強“河湖長制”下湖北省河湖保護與有序治理建議》中提出:加強湖北省河湖問題的深入調查和分析工作,為治理提供針對性強的基礎資料;所有的河湖治理制度的建立一定首先要配合落實的加強;建立超越多頭管理強有力的管理主體,加強統管式的監管。
提案主辦單位省水利廳在綜合了各會辦單位和提案單位的反饋意見後,作出答覆:組織一支技術性強的專門力量針對湖北省湖泊全方位問題進行深入調查和分析,形成一份有深度的湖北省湖泊問題的報告;進一步編制全省水生態文明建設人才發展計劃等。
2018年11月30日,《湖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實施方案(2018-2020年)》正式印發。該方案是對《關於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的實施意見》的任務再細化、措施再實化,以及部分基層典型經驗的總結推廣,標誌著河湖長制工作已加快從“全面建成”向“提檔升級”轉變,從“有名”向“有實”轉變,從“見河長、見行動”向“見行動、見成效”轉變。
三年實施方案的出臺,引發了民主黨派、無黨派界別委員的新一輪討論與思考,在不久前召開的湖北省政協全會上,紛紛聚焦河湖長制提出相關提案。
民盟界別的黃艷、陳和春委員分別提交了《推進河湖長制從“有名向有實”轉變,切實保護湖北水資源環境的建議》《紮實推進河湖長制工作,切實保護湖北水資源環境》的提案。
黃艷建議,進一步充實縣、鄉兩級河長辦工作力量,穩步推進河長辦與部門聯動管護資源統籌,加強鄉鎮、村屬地管理的主體責任。對河道保潔、河道沿線違規種植、違規建築、河道範圍內污染源等問題,及時通知相關河長、單位開展整改,形成巡、護一體化長效機制,全面提升巡查實際效果。
“河湖長制是全域性、動態性、持久性的工作,依靠政府部門主抓,還需要民間力量的配合。目前我省社會公眾特別是農村群眾對河湖長制工作的認識還不高,還存在一些粗放性的生産生活習慣。”陳和春建議,強化宣傳引導,注重社會民眾參與;政府部門要及時更新完善河流湖泊動態資訊,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無黨派人士界別的賀敏、李端有、劉冬姣、梅香雪等4名委員聯名提交了《關於實現湖北河湖長制提標升級,建立河湖長制工作長效機制的建議》。委員們提出,加快技術支撐體系及標準建設,儘快構建完成湖北省河湖基礎數據庫,實現“一河(湖)一檔”一張圖,加強“一河(湖)一策”編制工作。
民進湖北省委會提交了《充分應用衛星遙感加強智慧河湖建設,改善水環境品質的建議》,認為,傳統的地面定點監測和採樣分析,很難全面反映廣闊水域的水環境狀況,建議利用衛星遙感技術建立智慧河湖大數據資訊系統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