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閉幕會上,全國政協主席汪洋向委員們提出了做好“委員作業”的要求。達州市政協積極行動,率先在常委中實行提交年度履職報告制度,把一年的履職成績“曬”出來。
“提案自提2件、附議2件;社情民意主提2條、協調1條;參加重大調研2次、視察1次……”在日前召開的達州市政協四屆第32次主席會議上,市政協常委丁長興這樣報告。
76名市政協常委一年來共提交個人提案82條,撰寫社情民意資訊41篇,參與脫貧攻堅辦好事實事724件次,無論數量和品質都有明顯提高。這些變化得益於該市政協去年出臺的《達州市政協常委提交年度履職報告工作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對常委履職報告提出了明確要求,常委須詳細填寫會議出勤、“五個一”履職(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參加調研視察、承擔一項專門任務、為群眾辦好事實事)、會議發言等履職情況;履職工作成效及主要特點;履職工作經驗總結、存在的問題及建議;遵守政治紀律、政協規章制度和作風建設等情況。同時,對常委履職採取單項計分的考核方式。
“以前沒有這個履職報告制度,一年過完就完了,稀裏糊塗,大家也不知道自己做了哪些事,這下好了,大家都拿出來比一比、曬一曬,履職成績一目了然。”達州市政協常委、負責履職考核的市政協民宗外僑聯誼委主任陳新策説。
據悉,這次考核總分在110分及以上的有6人,佔比7.89%;考核總分在100分及以上的有44人,佔比57.8%;考核總分在90分及以上的有71人,佔比93.42%。經市政協主席會議研究同意,有9名常委被推薦為年度優秀政協委員,並將在即將召開的市政協全會上通報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