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6日,中山博愛基金會印發《關於以民革基層組織為試點資助開展博愛·牽手活動的通知》,部署開展工作。
2018年11月2日,甘肅省蘭州市第八支部開展了“暖冬行動”,為幫扶的永登縣民樂鄉柏楊村34戶建檔立卡貧困戶每戶送去1噸煤炭;海南省海口市龍華三支部用3萬元協助對口扶貧的深聯村入股養蜂項目;河北省承德市虹橋支部投入3萬元幫助民革中央對口幫扶聯繫村——隆化縣南營村整修道路;山西省長治市沁縣支部在貧困村設立愛心超市;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區總支部幫助貧困戶開展庭院養殖;青海省直屬第一支部冒雪深入高原多地慰問幾百位貧困群眾……這些形式多樣的扶貧活動,是在民革中央、中山博愛基金會資助下,民革基層組織于2018年8月至12月在全國同步開展的“博愛·牽手”活動的縮影。
除了積極投身國家脫貧攻堅戰,基層組織還利用這次活動繼續夯實自有社會服務品牌,如,民革北京市海澱區工委第十一支部為紅丹丹視障文化服務中心“心目影院”購買了攝影器材,為“中山博愛智慧財産權志願者調解中心”提供經費支援;民革山東省泰安市新泰基層委員會聯合市廣播電視臺等舉辦了“有愛守在你身邊”助學活動;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基層委員會為社會服務基地便民橋村建設了垃圾分類投放站;河南省洛陽市澗西支部聯合愛心企業繼續修建洛陽抗戰老兵陵園;湖南省長沙市城建支部在“湖南環衛工人節”前向開福區300位環衛工人贈送了防寒衣;天津市南開區教育衛生支部參與了地方“七色花舍孤殘兒童關愛活動”;江西省直屬四支部為對口幫扶敬老院孤寡失能老人安裝了空調;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直屬二支部持續幫扶困難抗戰老兵,為全區15位老兵每人發放了2000元慰問金。
與以往基層組織社會服務活動資金自籌不同的是,這次主要資金是由民革中央倡議、民革黨員企業家捐助,通過中山博愛基金會資助的。從民革十二屆中央委員會開始,民革中央在全黨開展了“伸出博愛之手·牽手困難群眾”活動,通過這項活動,基層組織關注社會民生,牽手困難群眾,通過扶危濟困、結對共建、法律援助、社區建設等多種形式服務社會,促進和諧和穩定,密切了與人民群眾的聯繫,顯著增強了基層組織的活力、凝聚力和影響力,“博愛·牽手”逐漸成為民革社會服務工作的品牌,黨內和社會影響力不斷擴大。中山博愛基金會作為民革中央發起成立的慈善組織,按照《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於廣泛引導和動員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的通知》精神,為繼續探索民革組織作為執行方開展公益項目的模式,擴大“博愛·牽手”品牌效應,選擇了近年來“博愛·牽手”活動中涌現出的27個先進和優秀基層組織,分別資助3萬元或5萬元,扶持其繼續開展“博愛·牽手”活動,參與地方脫貧攻堅和社會服務。
除了上面提到的這些基層組織外,民革遼寧省大連市中山區基層委員會、重慶市南岸區彈子石一支部、雲南省直屬法律支部、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工委集寧區總支部、黑龍江省大慶市乘風支部、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總支部、安徽省六安市直屬一支部、湖北省黃石市黃石港區總支部、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基層委員會、貴州省納雍縣總支部、陜西省直屬西安郵電大學第三支部、甘肅省蘭州市第八支部、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平羅支部結合自身脫貧攻堅民主監督和定點扶貧任務,或聯合地方統戰部、扶貧辦,開展了扶貧、助學、法律援助等活動。據統計,在本次“博愛·牽手”活動中,27個基層組織慰問困難群眾支出46.8萬元,扶貧支出16.6萬元,助學支出16.1萬元,法律援助支出6萬元,開展其他公益活動15.5萬元,受益群眾近萬人。參與活動的基層組織還通過動員黨員企業家捐款等多渠道進行了配資,如,雲南省直法律支部結合省委會對口扶貧工作,除了5萬元項目經費,同時自籌了5萬元,幫扶泥石流中受災的幼兒園進行災後重建。
針對扶貧資金監管難題,基金會在項目設計之初,就與基層組織約定了不支出管理費,基金會資金全部用於公益項目;活動方案經過了中央、省、市等民革組織層層審核;資金撥付地方政府財政賬戶,進行第三方監管,或由基金會嚴格審核公益項目方案和申請後,直接將資金撥付受益人本人銀行賬戶;項目結束後,基金會及時開展了審計,無任何違規情況出現。參與活動的不少基層組織向基金會秘書處反映説,近年來按照中央提出的“講政治、重團結、幹實事”要求開展“博愛·牽手”活動,但經費需要自籌,資金量比較少,不少項目只能“量力而行”。而這次5萬元、3萬元對我們基層組織是“一筆大錢”,讓我們能夠全身心去策劃“大”項目。基層組織這些活動受到了地方中共黨委、政府和受助單位、群眾的讚揚和肯定,如,柏楊村委會向蘭州市第八支部贈送了“民革精神代代傳,博愛牽手送溫暖”的錦旗。通過這個活動的開展,有力激發了基層組織活力,切實提升了基層組織地方社會服務形象。(民革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