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協委員李妍菲。
(記者 陳藍燕)“當前,福建省在從高速發展向高品質發展轉變,産業結構面臨轉型升級,人才將成為福建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驅動力和支撐力。”13日,在福建省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的分組討論上,福建省政協委員李妍菲建議開展人才立法工作,制定《福建省人才發展條例》,為人才優先發展提供保障。
據悉,在過去的一年中,區域之間的人才競爭越演越烈,南京、廣州、西安、鄭州、深圳等20多個城市相繼出臺政策加入“人才爭奪戰”的行列,連大力控制人口規模的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也開始推出了針對高端和相關産業的人才引進辦法,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成為區域間競爭的重要砝碼。
李妍菲表示,目前,福建省各地、各個領域均制定了人才政策,覆蓋面廣、措施齊全、創興性強,但比較零散,效力層級不高,缺乏一個較為全面、效力層級較高的關於人才工作的地方性法規作為統領,現有的政策基礎已具備立法的條件。
“合適就是人才。”李妍菲建議,要立法保護社會化、同行業的人才評價規則,改變重學歷輕能力、重資歷輕業績、重論文輕貢獻的人才評價傾向。
李妍菲表示,通過人才立法,結合目前人才發展的需求,對人才法律法規進行清理和修訂,以契合人才發展方向,以法治保障全社會,形成“人人皆可成才”的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