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通訊員 普昌文 合麗娟) 日前,玉溪市政協社會和法制委牽頭,組織部分市政協委員對《玉溪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開展了立法協商。
《條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玉溪市實際,由市人大常委會起草的。《條例》共五章五十條,主要內容有總則、立法準備、立法程式、其他規定和附則。通過立法形式,規範玉溪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立法活動,提高立法品質,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政協委員們在會前認真閱讀了《條例》,查閱了有關法律法規和介紹外地經驗的材料,通過會議協商,提出了六個方面的修改意見和建議。
據玉溪市政協相關負責人介紹,開展《條例》立法協商,是市政協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實際行動,為政協委員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搭建了積極有為的平臺,充分發揮了政協委員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