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關於政協吉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專門委員會調整設置的決定
(2018年12月28日政協吉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有關規定,依據《吉林省機構改革方案》和《<吉林省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精神,決定政協吉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調整設置10個專門委員會:
提案委員會
經濟委員會
農業和農村委員會
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
教科衛體委員會
社會和法制委員會
民族和宗教委員會
港澳臺僑和外事委員會
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
委員工作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