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12月24日電(記者 範文傑)“吳靈路年久失修,路面坑洼不平,路燈也昏暗無光,給周邊住戶的出行帶來了煩惱。”12月13日,家住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東方花園附近的王冬梅老人告訴記者,“尤其是周邊幾所學校的娃娃們,上晚自習回家特別讓人不放心。”
“今年吳忠市根據規劃對城市的老舊項目進行修繕,我們叫‘城市雙修’項目。但是吳靈路不在計劃內。”吳忠市政協委員杜少忠是吳忠市發改委副主任,也是民主監督小組第六組的組長,他告訴記者,根據街道群眾反映,他們小組在充分了解情況並進行多次協商後形成“民主監督協商意見函”交予吳忠市住房和建設局。
記者在意見函上看到,民主監督第六小組認為改造範圍不全面,不能滿足城市建設需要,建議將吳靈路列入“城市雙修”道路改造工程中。
這份建議出來後,吳忠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張學慧立即批示,責成市住建局等部門迅速開展工作。一個月後,市政管理中心對吳靈路進行路燈更換,百姓拍手叫好。記者了解到,截至目前,監督意見書上的建議已全部落實。
吳忠市政協主席孫瑛坦言,以前在進行民主監督工作時,監督主客體之間的關係不清晰、監督主題拿捏不準、尚未建立起從知情、溝通到反饋的運作機制,民主監督不具備強有力的約束力等問題常常困擾著委員們。
“從2017年起,我們探索以小組的形式開展民主監督工作,實現了委員監督行為由個人意志變為組織意志,個體監督變為整體監督,有效提高了民主監督的組織化程度,效果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孫瑛説。
“過去,民主監督隨意性較強、呈‘碎片化’運作。”吳忠市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馬朝告訴記者,今年吳忠市政協精心挑選了68名素質高、能力強的政協委員作為特約監督員,組建了10個民主監督小組,對36個市政府部門和公共服務單位、2個區屬駐吳單位和法檢兩院開展民主監督,中途不換單位、不換委員,保證了民主監督小組工作的連續性、穩定性和實效性。
“我們不會刻意‘挑毛病’‘找碴子’,而是對政府部門某項工作的薄弱環節、不足之處和群眾訴求,通過監督雙方,密切溝通,充分協商,深入討論,達成共識,提出合理的、可操作的,或經過努力可以落實的監督建議。”分管此項工作的吳忠市政協副主席何本源介紹,這即是他們建立的“1+3+6”工作模式中的“1”。“3”是組織領導、知情民政、績效評價三項機制,“6”是堅持集中培訓、協商監督議題、撰寫監督建議書、報送監督建議書、辦理監督建議、績效評估的“六步”推進法。監督雙方溝通協商越充分,雙方的積極性越高,監督的效果越好。
今年吳忠市政協的10個特約監督小組出具了37份協商意見函,覆蓋了從經濟到社會、從服務到民生的各個方面,有力地促進了吳忠市經濟社會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