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寧夏回族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其中明確規定,從2019年1月1日起,寧夏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可以享受帶薪陪護假。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不超過15日,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不超過7日。陪護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眼下,我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老年人隨著年歲的增長,身體機能的退化,各種疾病也開始慢慢“上身”,生病住院成了不少老年人的“家常便飯”,住院陪護便成了一個不可回避的現實問題。但現如今,很多家庭是獨生子女家庭,由於人手少,陪護住院老人便顯得力不從心。尤其是那些“上班一族”,一邊要忙著工作、孩子,一邊要顧及照料住院的老人,更是忙得團團轉,不僅力不從心,而且心力交瘁。
為緩解這一難題,全國已陸續有十余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地方立法建立了獨生子女護理假制度,讓獨生子女在父母患病住院期間,有一個照護的假期。但要真正讓“陪護假”落地,成為“福音”和“福利”,還需要制度保障。
獨生子女渴望“陪護假”雪中送炭
胡磊今年35歲出頭,是家中獨子,大學畢業後留在上海工作。兩年前,兒子出生後,胡磊將母親接到上海來照顧孩子,把父親一人留在安徽老家生活。因為平時工作忙,他幾乎很少回去。不久前,胡磊利用出差的機會回了趟老家,發現父親的腿竟然打著石膏,一問才知道父親骨折已經有一段時間了。之所以隱瞞不説,是怕影響兒子工作。“獨生子女最怕老人生病了,請假成本太高,又沒有旁人可依靠。”胡磊説,如果有“獨生子女陪護假”,就可以在父母生病的時候多盡一份孝心了。
與胡磊境遇相似,在北京工作的毛雨也有著同樣的苦惱。
作為獨生女,毛雨前不久剛剛經歷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因為父親患心臟病住院,她白天忙工作,夜裏徹夜陪護,幾乎從未閉過眼,人也到了一種接近崩潰的階段。“那種崩潰不只源於身體,更多的來自精神。”毛雨坦言,雖然父親生病後還有母親可以幫忙照顧,實在不行還可以請護工,但作為獨生子女,一想到將來可能面對兩位老人需要照顧,同時還要面對工作和家庭壓力時,就覺得茫然無助。“我總是告訴自己,不能出事,不能遠嫁,要多賺錢,因為他們只有我。”
説起“獨生子女陪護假”,毛雨表示自己也曾聽説過,但目前北京並沒有實行,她照顧父親都是請事假。“就算以後真的有這個假了,能不能真正落地實行也是一個問題。畢竟現在我連帶薪休假都很難休滿。”在毛雨看來,陪護假雖好,但僅僅靠一個“光禿禿”的假期還不行,還應建立一個與社會整體相銜接、相互相容的配套體系,包括陪護假的時間、福利待遇、薪資的影響等方面,都要確保不受影響,才有可能讓“陪護假”真正成為獨生子女們的一項“福利”。
福建省是較早在地方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中做出獨生子女陪護假規定的省份,廈門的一家公司曾在2017年11月,批准了公司的第一例“護理假”:請假員工的母親因患乳腺癌住院,在網上看到了有關護理假的報道,於是向公司申請並向公司提供了獨生子女證明和父母住院證明等材料,公司經審核後分兩次共批准了7天假期。但據了解,由於對政策缺乏了解,關注度不高,類似的案例並不多,大多數人還是選擇通過其他方式解決。
陪護假並不是簡單的一紙政策
除了寧夏自明年1月1日開始施行帶薪陪護假外,早在2016年5月,河南省就在《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率先提出了獨生子女陪護假規定。截至目前,全國已有8個省區市在地方法規中正式提出獨生子女可享受陪護假的相關規定。其中福建、廣西、海南、湖北、黑龍江、重慶6個省區市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配套法規中規定了獨生子女陪護假,河南、廣州則是在地方計劃生育管理規定中進行了明確。和寧夏一樣,已經施行帶薪陪護假的省份中,湖北和黑龍江兩省將陪護假享受範圍擴大至所有子女,而非限定為獨生子女。
據中國社科院測算,2015年我國有1.76億獨生子女家庭。他們或多或少,都在面臨著或將會面臨養老困境。對於很多父母尚且健康的年輕人來説,陪護假的必要性也許還未凸顯,可一旦父母年紀大了,對於獨生子女來説,10—20天的陪護假無疑就是“及時雨”“雪中炭”。不過,護理假到底能不能休,怎麼休,仍是難題。
在已經有政策的省區市中,不少想休陪護假的人也顧慮重重。有企業職工認為,作為獨生子女,很想抽空多陪陪父母,可平時工作忙得連雙休日都不能保證,根本不敢奢望“獨生子女陪護假”。即使未來有了這樣一個假期,公司應該也不會批准,恐怕只是一個“紙上假期”。也有人表示,身為獨生子女對這個假期確有期待,但也很“矛盾”。因為即使帶薪,有些工作休了就意味著掙錢少了,對於工資本就不高的打工族來説,就是實實在在的損失,但指望公司補貼又不太現實。
作為子女,作為病人家屬,各地推出的陪護假,單從關愛老年人的角度看自然是好事。但也有企業管理者擔心,如果形成制度,等於將醫院的責任轉嫁給了企業,加重了企業的負擔。由此可見,“陪護假”並不是簡單的一紙政策,還需要有更多的配套措施和頂層設計,這樣才能保證其真正發揮作用。
委員建議
將“陪護假”上升為國家政策
如今,隨著社會老齡化的加速,已經有越來越多關於養老的話題受到關注。在今年兩會期間,就有多位全國政協委員建議從國家層面立法,規定獨生子女陪護假。
全國政協委員、農工黨青海省委會主委張周平一直非常關注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問題。在他看來,當年,計劃生育作為一項基本國策施行,獨生子女家庭為國家的發展做出了很大的貢獻。如今,這些孩子長大了,他們的父母也老了,在遇到養老困境時,就應從國家層面予以重視,所以非常有必要設立獨生子女陪護假。
“在當今快節奏的社會氛圍下,獨生子女在父母患病住院期間,既要努力維持生計,又要撫養子女,更要照顧父母並支付高額的醫療康復費用,使得很多家庭疲於奔命、難以招架,也給社會帶來了沉重的經濟和精神負擔。”張周平説,當前,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口流動頻繁,父母和子女分居兩地已成為普遍現象,如果不能有較長時間的假期,子女很難抽身照顧生病的父母。
張周平談到,現在雖有很多省市出臺了獨生子女陪護假,但由於實行省份較少,且陪護假時間長短不一,從而導致在全國層面出現不公平和不均衡的問題,對全社會營造尊老愛老的氛圍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同時,張周平更為憂慮的是,目前出臺陪護假政策的部門也不明確,有的省是計生部門,有的省是民政部門,缺乏統一性也將使得這一政策的落實大打折扣。“這還容易造成體制內單位請假易、企業請假難的情況,這恐怕也不是陪護假設置的初衷。”
對此,張周平認為,為使獨生子女父母得到人性關懷和悉心護理,應出臺國家層面的獨生子女帶薪陪護假制度,專門用於陪侍老年父母。另外,在張周平看來,獨生子女陪護假並不只是給子女放假這麼簡單,還應當配套相應的措施。
張周平建議,在休假期間,社區醫療服務站和民辦居家養老機構對獨生子女進行照料、醫護培訓,配合短期入住、到府護理等配套服務,實現獨生子女家庭“醫養結合”模式的有機組合。對於獨生子女家庭中子女與父母異地參加醫療保險的情況,允許父母醫療保險轉入獨生子女戶籍所在地,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在政策暫不能允許父母轉入獨生子女戶籍所在地參加醫保或單位確實無法給予獨生子女休假的情況下,在父母生病住院期間,給予獨生子女護理費補助。
“雖然現在也提倡將老人送到養老機構進行陪護,但中國的傳統文化中仍十分看重‘孝道’,父母生病時還是希望能有孩子陪在身邊,因為這裡包含的親情始終無法替代。”在張周平看來,應對老齡化社會,是要讓老年人更好地融入社會,而不是把他們孤立出去,這就需要靠親情來融入和維繫。“由此,陪護假就更顯得必要和重要了。”
不僅是張周平,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歷史研究所研究員俞金堯也在今年兩會期間提交的《關於制定獨生子女父母養老政策的提案》中建議,把各地實踐中的獨生子女陪護假上升為國家政策,或適當延長獨生子女探親假的時間,讓老年人能夠有更加幸福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