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第十二屆浙江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調整專門委員會設置的決定
(2018年12月18日政協第十二屆浙江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浙江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浙江省委員會專門委員會設置調整為10個:提案委員會、委員工作委員會、經濟委員會、農業和農村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教科衛體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民族和宗教委員會、港澳臺僑和外事委員會、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