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王 吟
易地扶貧搬遷是決戰脫貧攻堅、促進群眾脫貧致富的重要抓手。近年來,貴州省積極開展易地扶貧搬遷安置的社會管理工作,始終堅持“挪窮窩與挪窮業”並舉、“安居與樂業”並重、搬遷與脫貧並行,逐步改善搬遷群眾住房條件、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配套。那麼異地扶貧搬遷針對哪些人群?政府做了哪些頂層設計?貴州省是如何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安置的社會管理工作的?圍繞這些話題,記者採訪了貴州省政協常委、貴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致公黨貴州省委常委宋平,貴州省人大常委、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致公黨貴州省委專職副主委彭劍鳴。
記者:易地扶貧搬遷工程主要針對哪些群體?我省為什麼要進行異地扶貧搬遷?
宋平:易地扶貧搬遷以“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為前提條件,要求同時滿足遷出地區域條件和搬遷家庭個體條件兩項條件:
一是遷出地區域條件,遷出地區域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土地貧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資源匱乏等生産生活條件惡劣,通過就地就近幫扶促進生産或就業仍無法讓農戶脫貧的區域,重點是貧困程度相對較深的貧困村,尤其是一、二類貧困村和全省極貧鄉鎮;生態環境脆弱,屬於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區;屬於主體功能區的限制開發區或禁止開發區,或處於其他限制或不宜開發的區域;地理位置距離中心城(集)鎮和縣級以上交通幹道偏遠,交通、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和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落後,嚴重制約區域發展,並且延伸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成本遠高於易地扶貧搬遷成本的區域。
二是搬遷家庭個體條件。搬遷對象除居住地滿足遷出地區域條件外,還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住房條件相對較差,願意拆除舊房參加易地扶貧搬遷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受教育程度低,或勞動能力弱,或家庭農業生産資源相對較少,靠就地就近從事勞動生産仍不能有效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生活在地震活躍帶、地質災害多發區,生命財産安全受到嚴重威脅且願意通過易地扶貧搬遷避險的建檔立卡貧困戶(非建檔立卡貧困戶搬遷按國土部門地質災害防治途徑統籌解決);滿足遷出地區域條件的50戶以下、且貧困發生率在50%以上的自然村寨,進行整體搬遷;對鰥寡孤獨殘等特困戶需要易地扶貧搬遷的,由政府根據家庭實際人口統一提供相應的安置房免費居住,産權歸政府所有,也可結合民政供養服務機構進行安置。
記者:實行易地扶貧搬遷,主要是基於有利於搬遷群眾脫貧和長遠發展而做出的理性選擇。搬遷以來我省採取哪些安置方式?目前産生了哪些社會效應?
彭劍鳴:2016年我省在起步階段實行以城鎮安置、集中安置為主,多種安置方式為補充的多元安置方式。多年的實踐經驗表明,部分農村安置點和分散安置對象難以實現搬遷脫貧。因此,省委、省政府立足省情實際,調整優化安置地點和安置方式,要求自2017年起,易地扶貧搬遷全部實行城鎮化集中安置,以市(自治州)政府所在城市和縣城安置為主、中心集鎮安置為補充,堅持以崗定搬、以産定搬,根據城鎮可就業崗位、可脫貧産業合理確定安置容量和安置點建設規模。本縣安置容量不足的,鼓勵跨縣(市、區)、跨市(自治州)安置,確保群眾搬遷後有業可就、有事可做,能夠儘快脫貧致富。不再建設農村安置點,不再分散安置。
一是有利於脫貧與發展,貴州人多地少矛盾突出的省情,決定了農村搬農村、這山搬那山不僅制約了搬遷對象的脫貧致富,還擠佔安置地資源,進一步加劇安置地人口與環境資源的矛盾;二是有利於就業與增收,我省城鎮化、工業化的加速發展,為搬遷群眾的就業及多渠道增收提供了條件;三是有利於共用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城鎮更加完善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不僅能從根本上改變搬遷農戶生産生活條件,更重要的是讓孩子與城鎮子女站在同一起跑線上,阻斷代際貧困傳遞;四是有利於城鎮建設和生態建設的雙贏,一百多萬農民搬進城鎮,因人口、資本、生産要素的大規模聚集,將進一步促進我省城鎮化發展,一百多萬農民遷出大山,減輕了生態脆弱地區的人口活動和環境壓力,必將促進遷出地的生態修復。
記者:易地扶貧搬遷過程中政府扮演了什麼角色?我省各級政府做了哪些頂層設計?
宋平:在規劃設計上:實施方案編制縣級政府按照省下達的當年計劃任務,根據《貴州省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實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大綱》要求組織編制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實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報告),經論證後由縣級發改部門會同移民部門審批,報省、市(州)發改、移民部門備案。
項目實施方案(代可研)內容和深度要符合規定要求,設計建設內容和標準符合行業技術規範,就業措施和就業崗位落實到戶到人,産業脫貧精準細化到具體項目,設計深度和精度達到初步設計要求,並同步開展安置點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勘察、場地穩定性及建築適宜性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施工圖設計等工作。
安置點規劃:安置點水、電、路、訊、綠化等基礎設施和衛生、教育、文化等配套公共服務設施要同步設計、同步建設;住房建設應為6層及以下步梯房(不含一樓商業鋪面),嚴格控制和禁止建設高層電梯房,以縮短建設週期、降低造價和運作成本。建築風格應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增強可識別性和可閱讀性;規劃佈局應選在城鎮既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通達的空置區域。
住房設計應以《貴州省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房基本戶型圖集》城鎮安置戶型為參照,滿足“安全、節能、環保、簡潔、適用”的原則,符合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記者:異地扶貧搬遷是一項巨大工程,難度大任務重,我省相關部門如何做好社會管理工作?
彭劍鳴: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建設要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工程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和招投標制,嚴禁採購商品房安置。按照基本建設管理程式要求,做好項目選址規劃、勘察設計、手續審批、招標投標等前期工作,及時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和工程品質監督手續等各項工程建設手續。工程建設進度和成本控制項目建設週期從選址到搬遷入住按18個月控制。住房建設成本每平方米控制在1500元左右。
工程驗收規範工程驗收內容和程式手續,實行誰驗收、誰負責。住房建設按批准方案實施完成,建設規模、施工品質達到設計要求,住房面積符合政策標準,道路、供電、供水、排污等配套基礎設施根據規劃建設到位,滿足移民生活需要,應及時組織安置工程驗收,在此基礎上,按要求完成財務審計、竣工決算等,具有合格的審核意見,進行項目綜合竣工驗收。安置工程達不到入住條件未經驗收嚴禁搬遷入住。
住房補助資金要及時撥付到位,用於住房建設。住房補助、舊房拆除獎勵和群眾自籌資金統籌用於住房建設,有節余的首先用於房屋內部簡裝修,簡裝修後還有節余的,可用於簡單傢具配置。由於安置點由縣統一建設,建設土地由政府提供,住房補助資金和舊房拆除獎勵資金,都不能直接發放給搬遷群眾。
基礎設施建設補助按照限定最高補助標準,據實核算補助額度的原則,由政府統籌用於建設集中安置點內部的水、電、路、訊、綠化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鋻於各安置點建設成本差異,省級統一安排到縣級的基礎設施補助資金可能出現超支或節余,但安置點結余配套基礎設施費用原則上不能調劑用於其他安置點。對於出現超支情況的,超支部分由縣級人民政府承擔;對於出現節余情況的,在搬遷完成後可用於安置點後續發展資金、公共設施維修基金,專項用於搬遷群眾公共支出和後續發展,不能挪作他用、也不能發給搬遷對象。
項目建設徵地、規劃設計、實施方案編制、地質勘查、招投標等工程建設前期費用,以及工程監理、決算審計費用由縣級政府統籌安排,不能從政府易地扶貧搬遷專項補助資金中列支。
記者:易地扶貧搬遷後如何保障群眾生産生活?切實做到讓搬遷群眾“搬得出、穩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宋平:關於後續生計保障和發展:搬遷後原有承包地、山林地、宅基地處理對承包耕地進行確權登記頒證,做好山林地的權屬界定,加快實施舊房拆除和宅基地復墾,復墾後形成的土地分類確權頒證給搬遷戶,賦予搬遷戶相應的承包經營權,確保搬遷群眾按照政策享受的各項土地惠利不變。
對有流轉價值的承包地、山林地,引導搬遷群眾採取市場化方式進行流轉經營;一時難以流轉的,由縣級國有經營實體按保底價收儲流轉或統一打包開發經營;不能耕種的承包地實施退耕還林,優先安排宜林荒山造林,搬遷群眾因地享有的涉林政策性補貼維持不變。
推進農村資源變資産、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改革,將搬遷戶應享有的政策性惠農補助資金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宅基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等折股量化給搬遷戶,讓搬遷戶按股分享經營收益。
關於搬遷後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統籌安排好就學、就醫問題。合理調整優化安置區域學校規劃佈局,改造完善校舍設施,配齊配強師資力量,滿足搬遷群眾子女就近就地入學需求。貧困戶搬遷後繼續享受教育扶貧資助政策,合理配置安置區域醫療衛生服務站所,為搬遷群眾建立健康資訊檔案,為患病搬遷群眾建立醫療精準扶貧救助檔案和治療方案,建立動態監測管理制度,滿足搬遷群眾最基本的看病就醫需求。
搬遷後要銜接好低保、醫保、養老保險“三類保障”。原已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易地扶貧搬遷群眾,搬遷後按安置地標準享受低保待遇,搬遷到城鎮區域的應享受安置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搬遷群眾遷入城鎮居住後,可自願選擇參加安置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有穩定勞動關係的應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同時根據就業情況自願選擇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確保搬遷群眾享受有效的基本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
搬遷後的就業扶持政策各地通過建立勞動力供給臺賬和需求臺賬,精準對接、多渠道幫助落實就業,確保搬遷戶每戶就業一人以上。鞏固外出務工人群,有針對性地實施社會化培訓、組織化輸出,推動搬遷勞動力有序轉移。統籌安置地就業崗位,落實好自主創業補貼、創業場所租賃補貼、創業擔保貸款、職業培訓等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幫助搬遷戶在安置點實現就地就近就業和創業。對符合條件的易地扶貧搬遷群眾可安排在公益性崗位上就業;鼓勵對口幫扶城市企業吸納搬遷群眾外出就業;支援企業到搬遷安置地發展扶貧産業、開辦扶貧項目,創造就業崗位幫助解決就業。
記者:隨著脫貧攻堅全面深入整體推進,易地扶貧搬遷點公共基礎設施的配套逐漸完善,入住人群逐漸增多,但也存在很多問題,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彭劍鳴:致公黨省委長期關注易地扶貧搬遷這一重大舉措,我省易地扶貧搬遷工作已經取得舉世矚目成就,同時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特別是深度貧困人群的穩定、可持續脫貧問題,主要表現為:過度強調扶貧、扶智而忽視了“扶志”,沒能把握深度貧困的主要成因並激發出這類人群脫貧致富的內生動力;扶貧開發過程中基層黨組織弱化、黨建缺位,沒有找準“抓黨建促脫貧”的發力點,黨組織的戰鬥堡壘和示範引領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對“深度貧困”地區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的支援力度不夠、模式單一,還不能很好地平衡能力與願望以至於就業創業效果不盡理想;沒能有效整合退休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社會資源與技術經驗,缺乏後續跟進措施和制度支撐平臺。
記者:未來我省如何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工作?怎樣推進異地扶貧搬遷與鄉村振興相結合?
宋平:多措並舉開展文化扶貧,以精神扶貧助推精準扶貧,著力幫助深度貧困人群拓寬視野、開闊眼界、更新思想、轉變觀念;加快安置點綜合文化站、文化活動中心建設並提高服務意識和管理水準;圍繞“脫貧致富”與“現代生活”定期組織“送電影、送知識、送服務”等主題幫扶活動,牢固構建“黨建+扶貧”新模式,確保扶貧工作推進到哪、基層黨建就延伸到哪;以“支部抓項目、黨員解難題、群眾得實惠”為要求,通過“結對子、傳幫帶”等方式給予貧困群眾思想引導、技術指導、生活照顧和資訊反饋,解決他們在易地扶貧搬遷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困難。
彭劍鳴:豐富深化《“雁歸興貴”促進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行動計劃》,健全完善適應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需要的就業創業支援體系;借鑒實訓基地託管運營經驗探索“企業建設-社區託管-合作經營”的社企共建模式;引導創辦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進一步做長、做寬、做強當地特色産業鏈;支援設立社區“鄉賢理事會”,廣泛吸納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退休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其中併發揮餘熱,依靠他們為安置點的治理和發展出謀劃策、聚集資源、躬行實踐,從根本上醫治“鄉村空心化”頑疾;同時以威望和身份超脫的特殊地位影響、監督基層幹部為民辦事,達到垂范鄉鄰、教化桑梓、扶正祛邪的功效。